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9 17:29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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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管社会组织

加强省管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依据山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细则》(鲁民〔2026〕30号)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省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评估: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且未参加社会组织评估的;2.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不满1年的;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前4年内,可申请一次重新评估。

(二)存在下列情况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1.未按照规定参加2025年度年检的;2.本年度或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3.申请评估时正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情形。

二、评估内容

依据《山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标准(2026)》,对参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估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公益类3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各为1类。

三、评估等级

省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依据评估得分确定:评估分数达到90-100分为5A级80-90(不含)分为4A级70-80(不含)分为3A级60-70(不含)分为2A级50-60(不含)分为1A级。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参评。620日前,省管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填写《2026年度省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1),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二)资料准备。630日前,在山东社会组织网(http://mzt.shandong.gov.cn/sdnpo/)发布通过参评资格审核的省管社会组织名单。参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和评估资料目录,认真准备资料,加盖印章形成pdf格式文件,标明“××(社会组织名称)+评估材料”字样,于720日前提交至评估机构。

(三)实地评估9中旬,由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参评社会组织填写《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见附件2),提请业务主管单位作出评价,并在现场考察时提交给评估专家组。

(四)公示及复核。9,评估委员会对初步评估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复核申请和信访举报进行复核与调查。

(五)发布最终评估等级通报。

、有关要求

)参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做好自查和自评,按时报送评估材料。凡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一律取消评估资格或评估等级,并根据情节予以惩戒措施

)参评社会组织要把评估作为全面检视自身建设情况、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运行的重要途径,针对评估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努力自身建设服务能力。

)评估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评估为名向社会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评估机构联系人:老师,19015414830,19653163879

电子邮箱:sdscngo@126.com

 

附件:1.2026年度省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x

      2.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docx

3.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docx

4.学术类社会团体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docx

5.公益类社会团体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docx

6.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docx

7.基金会等级评估标准(2026年版).docx




省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

                     2026529


编辑: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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