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管社会组织:
按照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要求,为推动“整体民政”建设和省管社会组织融合创新发展,促进资源链接、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打造“鲁社齐心·向阳同行”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中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省民政厅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今年将推动山东省社会组织融创基地(以下简称融创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业运作、共建共享”的方式,努力将其打造成为省级社会组织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成为社会组织的培训基地、创新基地、示范基地、实践基地。经省民政厅党组会研究同意,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承接融创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专业化运营。现就做好融创基地入驻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创基地基本情况和服务内容
(一)基本情况。
融创基地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4478号(全福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西侧50米,全福立交桥向东200米路南,原中电建一公司办公楼)。主要功能如下:
1.指导咨询。聘请专业人才及专家,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工作、内部治理、项目策划、等级评估等方面指导。
2.能力提升。定期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党建活动、公益活动、省外学习、高端培训、观摩交流、拓展训练等集体项目,打造温馨和谐、团结奋进的“社会组织之家”。
3.资源共享。积极链接党政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单位资源,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基地建设,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对各社会组织各类公益资源进行合理高效配置,引导社会组织之间开展公益项目合作。
4.成果展示。展示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社会组织工作成果,为全省社会组织树精品、创品牌提供平台。
5.政策咨询。集中发布、解读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服务内容。
1.专项服务。通过聘请专业团队及专家,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辅导和培训,在项目申报、项目策划、活动举办、财务托管和年检年报、换届变更、评估材料等方面,给予协助和服务。
2.硬件服务。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办公、会议场地等一般办公所需要的基础服务设备。统一配备显示屏、电视机、音响、话筒等电子设备,统一制作宣传栏、宣传片、门牌标志、党建标牌等,统一订购报纸、杂志和其他书籍。
3.后勤服务。提供公共水电、公共环境卫生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后勤服务。配建高标准职工食堂,提供用餐服务,费用自理。
(三)拟提供的优惠政策。
1.房租费补助(首期12个月,以后根据省财政预算调整)。对入驻社会组织的房租拟实行分类补助,其中,5A级社会组织每平方米拟补助1元,4A级社会组织拟补助0.8元,3A级社会组织拟补助0.6元,其他社会组织拟补助0.4元(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物业费补助。入驻社会组织免交物业费。
3.功能室免费使用。入驻社会组织免费使用党建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每月免费使用1次中型、小型会议室,多次使用每次缴纳200元、100元服务费;使用大礼堂(容纳200人)每次只缴纳500元服务费。
4.社会组织利用融创基地院内广场(4000平方米)举办展销会、博览会等经营性活动,按照市场租金价格50%收费。
5.社会组织会员单位和关系单位等车辆临时进入基地开会等免收停车费。
二、申请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坚持党的领导,管理制度健全,遵纪守法,治理规范;
2.在入驻周期内,愿接受融创基地运营机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融创基地工作;
3.同等情况下,省“十强”产业协会、省社会组织标杆、12家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省重点社会智库和其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社会组织优先入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予受理入驻申请:
1.前五年中受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部门行政处罚的;
2.前三年未按期参加年报的;
3.存在信访和内部矛盾、受到约谈训诫未改正的;
4.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入驻审定程序
入驻融创基地分公告、申请、评审、公示、入驻5个环节。
1.在山东省社会组织官网向社会公告。
2.提交《山东省社会组织融创基地入驻申请书》。
3.入驻融创基地评估审核小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对经审定同意入驻的社会组织,15个工作日内确定入驻的具体场所,由省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4.在山东省社会组织官网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通过评审的社会组织与省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入驻融创基地协议,并将相关资料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备案。社会组织签订入驻协议并交纳房租后(收费标准见附件1),1个月内完成进驻,按照协议开展活动,认真执行融创基地管理制度。
四、申请和联系方式
申请入驻融创基地的社会组织,请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组织融创基地入驻申请书》(附件2),将电子材料发送至sdscngo@126.com。
报名时间直到驻满为止,以交付定金和签订合同先后顺序为准,先到先得,过期不候。其他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解决。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15634114768。
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