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山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6-09-17 14:24 来源:社会救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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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鲁民〔2026〕5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5年,山东省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2018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鲁民〔2018〕85号),进一步明确对象、标准、程序,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5年12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25〕68号),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准确把握临时救助制度定位,提出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等一系列新措施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民发〔2025〕68号文件以及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办法》。

二、决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二)《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25〕68号)。

三、起草过程

2026年以来,山东省民政厅会同山东省财政厅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掌握各地在临时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于3月份起草形成《办法》(草稿)。4月起,山东省民政厅两次面向各市、县民政局征集意见建议,赴淄博市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并多次请示民政部业务指导,同时吸收借鉴外省经验,于5月形成《办法》(初稿)。6月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书面征求各市民政局、财政局意见,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采纳合理性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经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正式印发《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28条。第一章总则4条,主要明确临时救助的依据、定义、原则和职责分工。第二章“情形及条件”共3条。主要明确临时救助情形、“小额快救”定义。第三章“办理程序”共7条。主要明确临时救助申请渠道、经办流程,时限要求等。第四章“方式和标准”共4条。主要明确救助方式、临时救助金原则性分档、“小额快救”标准等。第五章“资金保障”共2条。主要规定资金保障、管理要求等。第六章“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共6条。主要规定临时救助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共2条。要求制定配套文件,规定实施时间及5年有效期。

五、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临时救助具体情形及相关条件。一是对临时救助适用情形进行了分条分类,并允许设区的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其他情形。二是明确了“小额快救”临时救助方式,并强调了其适用于“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特定情形。三是对一般困难家庭申请除“小额快救”方式以外的临时救助时,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明确。

(二)规范了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办理程序。一是申请渠道。申请临时救助,由本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者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一般情况下,申请“小额快救”以外的临时救助时,通常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而申请“小额快救”的,可以向急难发生地提出。向居住地申请“小额快救”以外的临时救助时,外来人口应符合居住地申请低保的居住年限等相关条件,而申请“小额快救”的,不受此限制。二是申请材料。结合省级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明确了申请临时救助时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具体材料视业务情形提供,并对“必需支出费用”材料范围进行了明确。同时对“小额快救”申请材料提出了简化要求。三是时限要求。明确了审核、公示、确认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并规定“小额快救”简化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

(三)制定了临时救助金指导标准。明确临时救助金标准应综合考虑遇困人数、持续时间、困难程度等因素分档确定,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给予救助,“小额快救”以受紧急情况影响的救助对象为单位给予救助。救助金标准原则上分为三档,“小额快救”一般给予救助对象不超过当地1个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求设区的市进一步细化明确。其中,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明确了延续低保本科新生救助政策,已实施教育救助资源统筹的地区继续执行相关规定。

(四)明确了临时救助“一事一议”适用情形。对困难情形复杂的,县级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结合基层近年来实践,列举了“一事一议”常见适用情形。同时,要求各设区的市制定“一事一议”认定和实施标准规范,进一步细化适用情形、启动程序、启动层级、参与部门、流程规范、档案留存等。

(五)明确了特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办理要求。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范围,申请临时救助时,重点核查其家庭必需支出情况,可不再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可以采取“一次确认、分阶段发放”的方式,定期定量发放临时救助金。 

六、有效期限

《办法》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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