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山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山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为明确“十五五”时期山东民政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山东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奋力谱写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十四五”期间,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稳扎稳打、踏踏实实,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奋力打造“为民民政、品牌民政、活力民政、实干民政、整体民政、忠诚民政”服务品牌,圆满完成了“十四五”目标任务。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率先建立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标准较“十三五”末提高32.4%—59.7%,年均保障困难群众365万人次,实施临时救助76.1万人次。探索为51万名困难群众提供日常探访、照料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类救助服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6.6万人次。全省民政事业费支出1381.5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59.5%。
——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全省登记社会组织达6.8万家,较“十三五”末增长13.3%。颁布实施《山东省慈善条例》,投入1.1亿元开展“情暖夕阳”“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等帮扶项目,惠及困难群众9.4万人次。销售福利彩票509.1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58.9亿元。命名乡村道路10.6万条,认定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试点18个。
——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在全国率先打造“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老龄养老工作格局,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125家、普惠性养老机构1631家。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6.4%,高出全国平均8.4个百分点。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6.5万户,超额30%完成国家安排任务。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60个。率先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全流程“零收费”,办理跨省登记42.4万件。“逝、殡、葬、祭”全流程殡葬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
——改革争先成果更加丰硕。24项全国性改革试点落地山东,获取中央补助资金9.3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7.3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28.1%。率先开展养老服务消费提振活动,入选全国首批“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试点省份。创新建成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共享28个部门85类数据。在全国率先实现“居民身后一件事”省域集成办高效办,群众办事环节、填报要素、办理时限分别压缩74%、91%和77%。
五年来,全省民政系统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对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积累了宝贵发展经验,为奋力开启“十五五”民政事业新征程积蓄了强劲的发展动能。
——持续强化用党的创新理论领航定向。自觉运用“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方法论谋划推进工作,创新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山东民政高质量发展生态加速形成。面向“十五五”,必须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持续为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持续坚持政治引领与人民立场有机统一。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超常规”和“让服务对象尽快感受到好的变化”的工作思路,切实把“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为民解忧、为民解难的具体实践。开启新征程,必须坚守民政为民爱民初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精准发力,以务实举措筑牢民生底线。
——持续推动问题破解与系统治理协同发力。坚持迎难而上、勇挑重担,聚焦短板弱项,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既破解具体问题、溯源纠偏,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实践成效向制度成果转化。展现新作为,必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施策,健全完善“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
——持续秉持改革创新与守牢一排底线统筹兼顾。坚持改革赋能与风险防控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既坚决破除惯性思维与路径依赖,又坚守安全发展底线。立足新方位,必须统筹协调、破立并举,在深化改革中防范风险,在守牢底线中创新发展,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蹄疾步稳、行稳致远。
——持续深耕夯基固本与作风长效双向赋能。既立足当下,统筹省市县三级协同发力、补齐短板;又布局长远,筑牢履职根基、强化实干担当。迈步新起点,必须赓续民政优良传统,传承过硬工作作风,淬炼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铁军”,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长远发展蓄势赋能、保驾护航。
(二)“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
“十五五”时期是山东基本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承前启后的关键五年,也是山东民政放大优势、完善体系、赋能升级的重要变革阶段。从国家发展大局看,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共同富裕等重大国家战略,为“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赋予了全新战略定位、创造了宝贵发展机遇。从山东发展优势看,全省经济实力稳步跃升,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将其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为民政事业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拓空间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和良好发展环境。从民政发展趋势看,新时代民政正处在深层次转型变革的重要窗口期,发展定位向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变,发展格局向“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转变,发展方向向“惠民生、促消费”转变,发展内涵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发展方式向“主动防控风险”转变,发展手段路径向“数智赋能”转变,民政事业发展空间持续拓宽。同时,我省民政事业发展也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作为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较高,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刚性照护需求持续攀升。困难群众关爱救助仍存在短板弱项,民政数字化智能化赋能支撑作用仍需加快推进,部分领域跨部门联动、协同监管、风险预警响应机制仍有不足。
(三)“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民政部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安排,坚持稳扎稳打、踏踏实实,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努力为全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山东经验,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四)“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竭力把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成,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实事求是。既充分回应群众关切,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坚持稳中求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锲而不舍、常抓不懈的韧劲推动民政事业稳健前行。
——坚持改革创新。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改革思路迎挑战、解难题、促发展,以创新举措释放新活力、激发新动能、实现新突破。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相统一,织密扎牢风险安全防护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守好守牢一排底线。
(五)“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到“十五五”末,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民政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协调服务作用、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支持促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体制机制更加优化,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民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山东民政高质量发展生态持续向好。
专栏1 “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表
领域 | 指 标 | 2025年 | 2030年 | 属性 |
老龄养老 | 1.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76.4% | 80% | 预期性 |
2.养老机构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 | 67% | 90% | 预期性 | |
3.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
4.乡镇(街道)区域养老中心覆盖率 | 98.7% | 100% | 预期性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6.老年人社会活动参与率 | - | 60% | 预期性 | |
7.老年友好型社区覆盖率 | - | 50% | 预期性 | |
社会救助 | 8.低保标准占人均消费支出比例的均值 | 城市32.7% 农村53.3% |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9.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动态监测率 | 7% | 8% | 预期性 | |
1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社会福利 | 1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县(市、区)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1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3.5% | 80% | 预期性 | ||
1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社会事务 | 15.县级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社会治理 | 16.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占比 | 94% | 95% | 预期性 |
二、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一)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深入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持续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老龄养老工作格局。
1.政府有为。发挥各级老龄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优化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高龄津贴政策。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建设以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为依托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动普惠养老服务增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扩容、农村养老服务提档达标,探索建立乡村振兴片区统筹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机制,推进乡镇(街道)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到2030年,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占比达65%以上,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占比达5%以上。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加强老年人普法和反诈宣传,健全涉老风险防控处置机制。
2.市场有效。引导国有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支持组建产业合作平台或联合体。到2030年,全省规模以上养老服务企业达到300家以上,民营养老机构达到2000家以上。推动“养老+”多业态融合发展,开展养老促消费活动,释放养老照护、银发经济、备老经济等消费潜能。支持养老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开展居家社区延伸服务。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优化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专业化养老机构连锁化建设运营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到2030年,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率达到70%以上,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养老机构达到100家以上,养老机构实行连锁化运营街道占比达到50%以上。
3.社会有情。实施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开展“敬老月”“乐享银龄”等系列活动。搭建“齐鲁银龄智库”平台,推动“银龄行动”提质增效。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探索社区融合发展模式,打造“15分钟养老生活圈”。完善为老志愿服务机制,持续打造“泰山松”等品牌矩阵,到2030年,各市培育3家以上枢纽型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建设老年友好环境,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推动涉老高频事项便捷办理,发展综合为老服务。规范发展助老食堂,打造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4.家庭有爱。加强家庭养老服务指导,建立“养老顾问”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规划、政策咨询、资源推介等服务,到2030年,设有“养老顾问”的社区达到50%以上。健全孝善美德激励措施,弘扬孝亲敬老中华传统美德。健全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落实机制,推动解决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监护保障问题。发展家庭养老床位等“类机构”照护模式,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连续稳定专业服务。协调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环境。协同推进健康家庭建设,鼓励引导家庭成员学习康复护理技能,提高家庭照护能力。
(二)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以强化重点群体保障、增强制度可持续性为重点,织密“智慧识别、精准画像”的社会救助保障网,完善“普惠共享、多元供给”的社会福利制度,优化“情暖万家、便捷高效”的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深化“协同共治、规范有序”的社会治理机制。
1.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1)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形成分层管理、分类施救的梯度救助格局。规范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构建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推动专项社会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取消临时救助的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小额救助”。
(2)增强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作用,完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渠道。完善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完善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监管的政策措施,确保权限下放和监管同步到位。畅通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诉求反映渠道。
(3)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落实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建立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运行机制,推动救助内容从单一物质保障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类救助,拓展服务类救助覆盖范围,打造“慈善助扶您”服务品牌。
2.提升社会福利工作水平。
(1)推动儿童福利保障提质增效。持续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深入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护佑健康”等助学助医助康项目。加强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建设。优化收养登记管理服务,健全收养后跟踪回访与长效服务机制。加强留守儿童精准关爱,健全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清单。加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服务,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大力推动实施“开门办院”。
(2)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加大残疾人福利制度供给,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数据核查比对机制。深入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保障能力建设。发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支持有能力的养老机构收住重度残疾人,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或其他托养照护机构。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到2030年,设置1200个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购服务站点。
3.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1)持续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深化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人文化建设和特邀颁证制度。指导各地在重要节假日持续优化结婚登记保障服务。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渠道和服务内容,优化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室综合服务功能,加大婚俗文化宣传力度。支持开展特色婚姻服务,倡导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新风尚。
(2)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深入贯彻《殡葬管理条例》,积极稳妥推进“逝、殡、葬、祭”全流程服务、全链条监管,构建普惠均等、阳光透明、智慧高效、便捷可及的殡仪服务体系。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细化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推进殡仪馆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绿色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探索开展林地墓地复合利用。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倡导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
(3)推动救助管理服务转型升级。探索救助管理工作体制创新,健全区域一体化工作机制,织密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网络。加大精准救助力度,提升救助照料服务水平。健全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统筹衔接教育、就业、法律等救助资源。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鼓励设立临时救助点、求助引导点等前置救助关口,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工作。
4.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1)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健全民政部门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构建覆盖培育、登记、赋能、运行、退出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加强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行业协会商会,鼓励发展枢纽型、行业性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双融双创”行动。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建强用好各级社会组织总会,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2)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广泛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探索慈善有效实现形式,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慈善应急响应机制。深化“阳光慈善”升级工程,完善慈善组织准入退出机制,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慈善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实现慈善组织量质齐升。鼓励建设慈善驿站、慈善广场、慈善公园等实体阵地。落实《山东省慈善活动综合监管办法(试行)》,推动慈善监管从“建机制”向“见实效”深化。
(3)推进福利彩票规范安全发展。加强福利彩票游戏产品市场分析和全流程管理。加强地方特色即开票设计研发。加强渠道精细化管理,推动新渠道新业态新场景融合,推进传统渠道标准化建设,塑强“快乐吧”渠道品牌。加强“为福添彩”公益品牌建设,拓宽福利彩票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路径。加强数智化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强化全链条责任彩票管理,引导健康购彩。规范代销行为,强化监督检查。
(4)优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严格落实行政区划调整联审、评估等机制,优化调整小城镇布局和乡镇级行政区划设置。规范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扎实开展省界和县界联检。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扎实做好《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依法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和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研究,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完善地名保护名录。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到2030年,新命名乡村地名3万条。
三、持续完善政策制度、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社会参与四大体系
(一)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1.加强政策创制。推动颁布《山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分类管理、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以及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和监护人等指导意见,健全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价格政策,修订《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等,出台《山东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制定修订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地方标准、操作指引、统计监测制度和评价体系。探索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养老助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2.加强政策执行。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政府市场共同发力,办好民政事业赋能民政产业、发展民政产业助力民政事业,强化民政领域政策与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联动,推动由单项政策实施向政策集成赋能转变。落实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健全配套衔接、上下贯通的政策落实机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严防“一刀切”,切实推动各项民政政策落地见效、务实惠民。
3.加强完整闭环。健全政策执行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潜在风险防范、工作质效评估。加强对民政服务对象的主动摸排、精准识别、监测预警,推动民政服务保障向“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深度结合转变。加大调查研究和政策理论研究,形成一批有深度、有价值、可复制推广的研究成果。完善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归集、靶向研判、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强化重点民生事项全链条督导问效。抢抓各类改革试点机遇,系统总结经验、固化制度成果,培育形成标准化工作范式。
(二)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4.优化要素保障。强化规划统领作用,将民政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科学布设点位、提升服务辐射效能。坚持“硬投资”和“软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盘活既有设施资源,合理布局新项目,鼓励各地统筹打造综合性民政服务载体,构建全域覆盖服务网络,优化统筹设施配置模式。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等有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深化民政事业单位改革。
5.优化服务机制。全面推广应用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对象主动发现、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宣传到位、预警处置到位、待遇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可感可及到位”的“三主动、五个到位”工作机制。拓展延伸“居民身后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养老一件事”等集成改革成果,大力推行“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模式,推动更多民政政务服务直达快享。鼓励针对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或代办、帮办服务。
6.优化数智赋能。坚持省级统建、多级应用,完善全省统一高效、集成协同的民政数据资源底座,推动民政业务数据全量汇聚、实时归集、融合治理。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一表通”工作要求,推动实现一次填报、动态更新、多方共用,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民政服务质效。培育民政大模型,打造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7.强化事前防控。坚持源头管控、防患未然,健全标准化、常态化事前防控机制。明晰横向、纵向部门间职责边界,完善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聚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营、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细化管控举措,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前防范各类风险隐患。依托数字化手段搭建智能预警平台,推动实现风险动态监测、分级预警、前端处置。加强专业能力培训,提升风险事前防控能力。
8.强化事中监管。全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改革,加强民政领域综合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归口转办、协同处置等。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特困人员、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照料服务全程监管。深化法治民政建设,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民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系统化执法实务演练,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联动机制。
9.强化整改落实。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突发事件复盘剖析、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突出问题整改专项攻坚,构建复盘、警示、整改、提升的全链条事后管理模式。坚持标本兼治、“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健全问题整改、溯源复盘、举一反三、制度完善的闭环治理体系,持续巩固整改落实成效,实现整改一处、规范一片、提升全域。
(四)完善社会参与体系
10.构建多元参与格局。支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养老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产业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民政事业发展,鼓励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等重大战略。创新社区慈善发展模式,做强“金种子”社区慈善基金品牌。
11.构建多元参与渠道。实施“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等系列活动,形成救助帮扶合力。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积极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创新“婚姻登记+”模式,拓展婚礼、婚姻纪念等增值服务,激发婚姻服务与文旅、商圈融合发展潜能。挖掘地名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等价值,助力地理标志产品的开发推广,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微景观”“打卡点”。发挥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商业辐射作用。
12.构建多元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奖评选活动,弘扬“好善山东”慈善文化,讲好山东慈善故事,营造良好慈善生态。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等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冠名基金等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发展指尖慈善、消费捐、运动捐等慈善形式,推动形成“人人慈善、随手公益”的齐鲁新风尚。持续实施省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支持项目,优化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民政服务,充分撬动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四、扎实实施民政为民爱民四大工程
(一)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1.加强科学谋划。立足民政服务需求和现有服务资源状况,统筹考虑人口变化、规划布局、设施现状、资源配置等因素,盘活设施存量,优化新增布局,拓展服务功能,创新运营模式,以服务全覆盖替代设施全覆盖,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供需匹配、运转高效的民政服务设施发展格局。
2.明确建设任务。聚焦民政重点领域,谋划推出一批契合发展需求、立足地方实际、顺应群众期盼的重点项目,统筹推进民政服务设施集约利用、补缺建设与改造提升,不断增强民政公共服务综合供给效能。
专栏2 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任务 | |
老龄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01 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 新建或依托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因地制宜打造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提供综合多元为老服务。 02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建成时间较长、达不到现行建设和服务标准的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实施新建、改扩建或功能提升,配齐专业服务设施设备包。 |
残疾人福利设施建设项目 | 03 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 推动枣庄、东营、威海、泰安、日照、临沂、聊城等,加大供养特困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床位供给;推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德州、滨州、菏泽等,盘活整合优化现有服务资源,提升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保障能力。 04 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鼓励需求较大市或县(市、区),建设或依托现有服务设施改造为托养照护服务设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 |
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提升项目 | 05 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 拓展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功能,提升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能力,推动延伸为社会困境儿童提供服务。 06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推动提升监护帮扶、应急安置、普法宣传、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多元服务能力,持续扩大服务覆盖面。 |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07 老旧殡仪馆升级改造 推进济南长清区和莱芜区、淄博临淄区和淄川区、枣庄市中区、济宁微山县、临沂沂南县和郯城县、滨州沾化区等老旧殡仪馆新建或改扩建,更新完善火化等设施设备。 08 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推进济南、青岛等城镇公益性骨灰安葬(放)缺口较大的市或县(市、区),优化设施布局,建设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 |
救助管理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09 区域性救助中心建设 总结推广济南、青岛、烟台、泰安、日照、滨州、菏泽、枣庄滕州市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经验,推动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威海、临沂、德州、聊城等市级救助管理机构建成区域性救助中心,健全区域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区域资源统筹利用。 |
3.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系统联动,搭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推进工作模式。完善项目储备、立项报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维护运营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全力保障项目规范高效落地运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与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推行公建民营、委托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凝聚多方资源,形成共建共管合力。
(二)数智民政建设工程
1.深化民政数据治理。加强省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等数字民政平台建设,聚焦数据赋能,健全完善民政数据资源架构体系,常态化推进数据互通共享、交叉比对、综合研判、问题反馈、实践运用,持续校准民政业务数据,夯实民政数据质量根基,提升各类数据统筹整合、综合运用水平。
2.数智场景融合应用。深化人工智能救助场景应用工程等“人工智能+”建设,迭代升级智慧办公、档案管理平台,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布局智能应用与专属大模型。依托数字技术再造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覆盖便民服务、风险监测等场景,推动民政服务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3.民政领域科技赋能。搭建民政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等开展技术研发与项目攻关。推动照护机器人、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在民政领域融合应用,打造养老陪护、康复辅助器具等应用场景,提升民政服务科技含量。
(三)民政“铁军”锻造工程
1.梯次培育骨干人才。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培养模式,实施“青历青为•薪火民政”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统筹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健全考核评价与容错纠错机制,拓宽成长通道,强化实战历练,打造梯队完备、接续发展的民政骨干力量,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政人才队伍。
2.引育留用专业人才。完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库,拓展引才聚人渠道,构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工作机制。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开设民政相关专业课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发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3.全面提升作风能力。树牢“超常规”和“让服务对象尽快感受到好的变化”的工作理念,将改革创新的闯劲与实事求是的态度有机结合。强化系统培训、岗位练兵与日常监督,持续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全面锤炼为民服务、行业治理、依法履职、改革创新、闭环管理的综合能力。
(四)民政文化铸魂工程
1.溯源民政文化。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兴业,深挖齐鲁文脉底蕴,系统梳理民政文化传承与实践发展脉络,提炼核心价值与人文特质,挖掘民俗家风、村规民约中的民政文化元素,构建体系完整、内涵丰富的齐鲁民政文化谱系,以文化滋养初心、凝聚共识。
2.培育特色品牌。立足齐鲁地域特色,聚焦孝道、救助、慈善、婚俗等领域文化内涵,加强文化表达与应用研究,挖掘传统文化时代价值,持续擦亮“孝善齐鲁•康养山东”“救困助难•爱泽齐鲁”“齐心鲁力•共护未来”“好善山东”“海誓山盟”“礼安齐鲁”等服务品牌,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民政文化品牌矩阵。
3.融合传播推广。加强民政题材文化作品创作与宣传,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民政服务相融。研究多维度传播策略,依托主题宣传活动,搭建线上线下融合传播矩阵,探索“民政文化+”发展模式,加大民政先进事迹宣传,不断提升山东民政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
五、全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全省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质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效,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常态化治理实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强化清廉机关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统筹民政领域发展与安全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系统性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在消防、燃气、房屋、食品安全、服务操作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加大智慧消防等新技术运用,推动安全管理向“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转变。压紧压实意识形态阵地、保密工作、舆情处置、数据安全等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覆盖抓好民政服务管理人员、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的安全意识教育、技能实操、实战演练,全力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发展底线。(三)健全规划实施推进机制
健全完善以“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为抓手的落实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规划从“条”上深化、从“块”上细化,形成规划落地见效的整体合力。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评估监督,建立动态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多维度开展规划解读和宣传推广,引导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规划实施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