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功能作用,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厅牵头起草了《山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将书面意见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至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
公务邮:sdmzshjzc@shandong.com
传真:0531-51781253
山东省民政厅
2026年7月15日
《山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由省民政厅起草。为保证制订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省民政厅广泛征求和听取了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6年7月15日至7月24日,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及《山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向社会公众公开收集意见。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2026年7月15日至7月24日,我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山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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