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充分发挥等级评估“以评促建”作用
全力推动山东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原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山东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 王玉香
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是引领和促进山东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山东省民政厅近日出台的《山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细则》,为健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机制,提升等级评估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细则》依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结合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实际,重点对评估指标内容进行了细化,强调了评估指标的导向与引领作用,使《细则》进一步强化了激发与增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动力。整体来看,《细则》突出体现以下特点。
一、强化党建引领地位
《细则》充分体现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作为评估的首要指标,分值权重高达30分,涵盖理论武装、组织建设、加强党的领导等三大板块。同时,将党建制度不完善、制度落实不经常不到位和应建未建党组织等情形作为评估扣分的重要依据,将有力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和业务建设进一步“同步”“融合”,极大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质效,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突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体系与机制是社会组织规范化、有序化运行的重要保障。《细则》将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作为评估的核心内容,分值权重合计35分,涵盖法人资格、登记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与运行管理、负责人管理、内部管理、诚信建设等多个维度。特别是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等关键领域提出明确要求,对会费管理、重大事项报告、评比达标表彰、募捐和接受捐赠管理等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规范。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必将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依法自治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重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社会组织的工作绩效体现在其服务的领域及服务成效。《细则》将工作绩效作为评估的重要指标,分值权重为25分,主要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应对人口老龄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对学术类、公益类社会团体,允许结合该类社会团体宗旨和管理运行特点,在评估标准框架内调整细化对工作绩效的评估内容。这将有力引导社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四、优化社会组织评估管理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科学化表现为管理机制的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等级评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积极作用。《细则》在评估程序上,明确了评估委员会为主导的评估程序,包括专家组建、评估方案制定、公告发布、申报申请、实地评估、审议公示、复核处理等全流程规范;在评估等级管理上,建立了跟踪评估、核查评估和等级调整机制,对提供虚假材料、串通作弊、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明确了处理措施;在评估结果运用上,规定对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支持其优先获得发展资金扶持、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优先作为评先树优对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监管比例和频次。同时,明确评估工作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不得向社会组织收取。这一系列的规定,既体现了激励约束并重,又彰显了服务管理理念,将有力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五、强调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
高质量发展要求社会组织要全面提升自我管理与服务社会的能力,要具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力。《细则》将社会评价作为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值权重为10分,通过内部评价(会员评价、工作人员评价)和外部评价(表彰奖励、登记管理机关评价、党建工作机构或业务主管单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组织的社会形象、公信力、满意度等进行全方位考量。同时,将评估等级与社会组织信用资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评先树优、监管频次等挂钩,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的闭环管理。这将有力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