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6-00007 | 组配分类: | 部门办公会议 |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6-04-13 |
省民政厅召开2026年第1次厅长办公会议
2026年1月6日,党组书记、厅长庄严同志主持召开第1次厅长办公会议,会议听取了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康宁同志《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实施办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为深入推进我厅政务公开,提升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政务公开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会议研究该项议题时,特别邀请了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二级调研员幸晓涛、省药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山亚男、厅法律顾问苗壮、厅公职律师景文克列席会议,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会议原则同意康宁同志《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实施办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将年报改成年检是社会组织管理的重大改革,体现了非常强烈的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意识。
会议要求,在实施过程中,社会组织管理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要对社会组织和各级民政系统做好宣传解读,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解读过程要重点阐明修改目的、年检报送方法、报送内容以及报送流程四方面问题。同时,要落实加强县级民政能力建设的文件要求,探索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开展年检工作,减负与赋能并举,真正把好事办好。二是加强协同配合。要理清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通过落实年检办法、开展年检审查,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形成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合力。三是坚持预防为主。要将年检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做好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等“后半篇文章”。
附件:1.一图读懂:省民政厅召开2026年第1次厅长办公会议《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实施办法(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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