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保说案(二十八):面对遭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和基层儿童工作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2026-01-12 15:43 来源: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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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面对成因复杂、情况各异的困境儿童群体,基层儿童工作者如何精准地为他们提供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由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精心打造的“阿保说案”专栏,陆续推出系列真实案例,与大家共同探寻服务困境儿童的最佳方案。

今天,让我们跟随护童侠阿保,一起来分享案例——面对遭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和基层儿童工作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小雯,2012年出生,父母在其5岁时离异,小雯跟随父亲在本地生活,母亲再婚后搬至异地居住。平日里,小雯与父亲关系紧张,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被打骂。因不堪忍受父亲长期的虐待,在一次被责骂后,小雯深夜离家出走。父亲报警后寻回,但小雯拒绝回家。儿童主任与小雯接触后,发现其身体多处存在明显疤痕,经询问得知其长期遭受父亲家暴伤害。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小雯情绪不稳定,学习成绩较差,经常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

面对这种情况,基层民政部门和儿童工作者应该怎么办?

一、强制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列举了九种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其中就包括“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小雯长期遭受父亲家暴伤害,身体存在多处明显疤痕,符合应当强制报告的情形。儿童主任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此类情况应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及时上报儿童督导员,儿童督导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给民政部门,以确保小雯得到及时的救助保护。

二、劝诫制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目前,儿童主任大多由村(社区)两委委员兼任,法律赋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法定职责,儿童主任也应当履行。当工作中发现小雯长期遭受家暴、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害时,儿童主任应当联合居民委员会相关人员依法对其父亲进行劝诫、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对其父亲进行训诫。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采取的民事强制措施,旨在帮助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7号),专门增加了民政部门作为代为申请的主体。因此,面对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小雯,当地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主任可以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其合法权益免遭进一步侵害。

四、进行临时监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二条详细列举了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的七种情形,其中就包括“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本案中,父亲长期家暴对小雯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此次离家出走后,她对回家具有强烈的抵触心理,明确表示不愿意再回家。母亲身在异地无法及时赶回,也没有其他亲属可以临时照料小雯,因此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其临时监护,安置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虽然小雯父母早年离异,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临时监护期间,民政部门和儿童工作者要积极联系小雯母亲,督促其履行监护义务。如果母亲愿意,可以协助其申请变更抚养关系,尽可能让小雯与母亲共同生活。

五、推进监护支持

小雯父亲的家暴行为,从侧面也反映出其法治观念淡漠、家庭教育理念错位。对此,基层儿童工作者可以面向监护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父亲树立正确的认识和教育理念,掌握恰当的教育方法,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同时,对于小雯已经出现的心理和行为异常,基层儿童工作者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帮扶计划,链接专业资源,为小雯提供心理疏导、创伤疗愈等个性化服务,帮助她尽快走出家庭暴力带来的阴影和伤害,回归正常生活。

(撰稿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公职律师 张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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