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管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省管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5〕5号)有关要求,现将《省管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印发给你们。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所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督促慈善组织(基金会)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进行报送。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联系人:王臻、尚福堂;联系电话:0531-51781315、0531-51781317。
附件:省管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docx
山东省民政厅
2025年2月19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