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整版报道“孝善齐鲁·康养山东”服务品牌
近年来,山东省民政厅深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扎实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擦亮“孝善齐鲁·康养山东”服务品牌,探索有山东特色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路径。
高点谋划推动,力促养老工作行稳致远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2391万人。对于养老工作,山东始终坚持高点谋划推动。纳入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将养老工作纳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将医养健康纳入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十四五”以来,连续4年将护理型床位建设、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养老食堂等19项养老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等,高位推进实施。完善法规政策。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省政府接续出台“十三五”“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养老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8个综合性文件,省民政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40余个专题文件,搭建起了养老服务法规政策的“四梁八柱”。健全体制机制。省级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15个省直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发展难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契机,在养老服务处基础上,新成立老龄工作促进处、老龄权益保障处,推动老龄和养老工作协同发展,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山东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强化扶持激励,引导要素资源集聚发展
为更好推动全省养老工作发展,出台多项强化扶持激励举措,引导要素资源集聚发展。加强资金扶持。从2014年起省级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7.4亿元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等给予重点扶持。加强融资支持。省级创新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推动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融资381.6亿元;在全省推广无抵押“养老保障贷”,累计向养老机构授信4.4亿元。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支持、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等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加强用地保障。全省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被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推动各地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功能,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分阶段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全省累计解决养老设施用地3万亩。加强人才培养。省政府设立“齐鲁和谐使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政府津贴,先后有155名养老从业人员入选。在全国率先出台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等政策。省级连续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累计培训35万人次。
完善服务制度,推动人人享有基本养老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增强养老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近年来,山东省民政厅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强化兜底服务。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制度,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扩容普惠服务。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市县三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现全覆盖。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引导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全省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5.4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75%,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4万处,建设老年食堂1.2万处、家庭养老床位7.7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6万户。做优品质服务。大力发展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组织,培育山东健康、金龄健康等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和行业品牌,全省连锁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发展到130家。制定《智慧养老院建设指引(试行)》,推进智慧护理、智慧医疗、智慧安防、智慧食堂等智慧养老场景落地应用。
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养老服务量质齐升
改革创新是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山东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在养老服务水平提升上取得丰硕成果。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成功争创全国唯一医养结合示范省,全省“两证齐全”养老机构达到1000家,纳入医保定点、长护险定点的养老机构达到787家、904家,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在全国率先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构建老年人全周期、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县域养老系统推进。省级每年统筹600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在全国率先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先后认定72个创新示范县、6个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形成了系统化整合要素资源、协同化推进城乡联动、整体化破解养老难题的县域养老发展模式。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出台《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创新建立安全生产分级包帮和“四见四查”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在全国率先集中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795家养老机构完成问题整治。运营机制不断创新。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国有企业,全省实行委托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占比提高到60%。探索连锁连片运营机制,专业医养结合机构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对辖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站实行连锁化运营,以大带小,形成规模效益,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聚焦改革“四大体系”,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设施、质量、运营、供给“四大体系”改革,盘活存量资源,创新运营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有力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功能、基本服务属性和拓展延伸效应。
改革设施体系 优化发展布局。一是做强做大县级敬老院。采取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在县级层面建设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全省共建有县级敬老院166处,实现县级全覆盖。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中心敬老院。将部分硬件设施差、服务功能弱的镇办敬老院进行撤并,打造“多镇一院”“一院辐射多镇”格局,全省共建有中心敬老院128处。三是打造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采取新建或现有敬老院升级等方式,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82处,因地制宜为辖区老年人开展集中托养、助餐送餐、居家上门等多样化服务。
改革质量体系 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提升安全水平。省级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提升,推动795家养老机构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16市全部建成“智慧消防”平台,实现实时远程监测、智能预警、报警。二是提升照护功能。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计划(2020—2022年),2020年以来,省级安排补助资金2.46亿元,建设改造敬老院537处,增加护理型床位8.9万张。三是提升服务质量。省级发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等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建立起与等级挂钩的运营奖补机制,根据1—5星级给予0.8—1.2倍差异化补助。
改革运营体系 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委托运营型。将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给具备专业养老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运营管理,全省实行委托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达到60%。二是转制企业型。潍坊寿光、德州齐河等地将县域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整合打包,转制为国有企业,实行集团化管理、连锁化运营、品牌化服务。三是“两院一体”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农村敬老院融合发展,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有机结合、共享互补,全省实行“两院合一”的敬老院达157家。四是辐射带动型。青岛、威海等地将敬老院升级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连锁化运营辖区内的农村幸福院、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
改革服务体系 满足多元需求。一是强化兜底保障服务。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二是适度拓展保障范围。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试点,解决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开展“情暖夕阳”慈善助老项目,每年统筹各级慈善资金5000万元,资助有集中托养意愿的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或购买居家服务。三是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指导各市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安排一定比例的普惠养老床位,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合理确定收费价格。
坚持高位推动,多点发力创新,加快构建多元化可持续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把老年食堂建设纳入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从老年人关心的“一餐热饭”入手,丰富运营模式、整合多方资源,应对银发潮、守护夕阳红,加快构建多元化可持续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坚持高位推动 确保“谋得准”。为开展好老年助餐服务,山东坚持高位推动,做好顶层设计。一是统筹谋划促动。把发展老年助餐连年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省委深改委考核事项和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内容。二是试点先行带动。2021年以来,先后选择日照市岚山区等5个县(市、区)作为“实验田”,开展老年助餐试点,为全面推开老年助餐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系统部署推动。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按照“三不一坚决”思路,坚持“三年三步走”,细化实化目标路径,蹄疾步稳推动老年食堂建设。
创新建设运营 确保“开得起”。建设老年食堂离不开场地与人员,山东探索创新了多种建设运营模式。一是设施改造型。充分利用街道、社区闲置房屋资源,采取政府、集体出资或者企业合作、赞助等方式,建设社区老年食堂。二是依托建设型。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养老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发展老年食堂。三是中央厨房辐射带动型。在不方便设置厨房的区域,设立为老助餐服务站,依托中央厨房配送方式开展助餐服务。四是连锁企业布点型。依托连锁化餐饮企业设立老年助餐点、助餐窗口,增加适合老年人的菜品,实行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
创新政策集成 确保“干得成”。为确保老年食堂“干得成”,山东积极创新政策集成。一是补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根据建设规模给予1万—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补运营。省级设立老年助餐运营奖补项目,引导各市对老年食堂、开设老年助餐点的餐饮企业以及配餐送餐企业等,综合考虑就餐、送餐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因素,给予运营奖补。三是补老人。依据老年人的年龄、经济状况等因素,给予一定餐费补贴。四是补岗位。省级出台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将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类公益岗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各地共安排公益岗7110人。五是“慈善+”。各地将老年助餐作为慈善捐赠重点领域,近年来累计安排慈善资金1.4亿元。
创新运营模式 确保“稳得住”。为保障老年食堂能够持续运营,山东探索提出多种运营模式:一是财政扶持型。青岛市在市区两级给予所有老年人就餐补贴基础上,对高龄、农村、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失能老年人叠加打折补贴政策。二是“普惠+优待”型。济南市运用财政资金,对70岁以上老年人、低保老年人实行差异化就餐补贴,在满足特殊群体就餐需求的同时,也为其他社区居民提供了便利化的就餐服务。三是慈善助力型。滨州市围绕老年助餐设立募捐项目,按照每处补贴3万元的标准给予开办补贴,同时建立“滨滨爱心送餐”服务队,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参与。四是多元共担型。日照市探索建立了财政补助、集体资助、社会捐助、子女赡养、生产辅助、志愿互助“六助”资金保障机制,特别是因地制宜探索了“小菜园”生产辅助模式。
创新综合监管 确保“管得好”。老年食堂不仅要“建得好”还要“管得好”,山东不断创新综合监管举措。一是标准化引领。省民政厅编制《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明确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和质量要求。二是协同化监管。省民政厅等19部门联合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查监管,加强对设施安全和食品卫生检查,确保老年食堂规范运营。三是智能化管理。优化省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功能,打造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包括老年食堂在内的养老服务数据库。
构建“四化”保障体系,破解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
近年来,山东将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坚持顶层设计,强化兜底保障,优化多元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有力满足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需求。
构建“集成化”政策支持体系。注重法治保障。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推动医养康养等作为重要条款。注重规划引领。制定《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等列为重要发展指标。注重试点带动。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推动构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有序衔接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注重标准支撑。出台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出台《老年人照护等级划分与评估》等9个省级地方标准。
构建“精准化”兜底保障体系。兜牢失能特困老年人。推动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愿进全进”,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75%的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享受上门照料护理服务。兜牢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建立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护理补贴。建立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专业照护制度,为13万余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兜牢残疾老年人。将全省58.36万名困难残疾老年人、52.9万名重度残疾老年人,全部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按月给予补贴。兜牢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在全国率先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级分类探访关爱服务制度,加强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关心关爱。
构建“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加强居家照护服务供给。完善居家护理制度,惠及全省失能老年人18.8万名;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全省家庭养老床位达到7.7万张。加强社区照护服务供给。建成集长短期托养、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街道(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896处,培育社区嵌入式、小型化等养老服务机构396家。加强机构照护服务供给。在全国率先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试点。对收住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每人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引导养老机构优先收住失能老年人。加强医养康养服务供给。全省“两证齐全”的养老服务机构超过1000家,其中纳入医保定点和长护险定点的分别占81.8%和94%。
构建“精细化”照护管理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全省设立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的院校达到275所、在校学生23.7万人,养老服务机构中医师、护士、康复师等专业人才已达8242人。优化品牌引领机制。设立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品牌奖补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全省连锁化、规模化、医养康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达到130家。优化智慧赋能机制。制定山东省智慧养老院建设方案,建立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打造智慧养老院100家。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传染病监测”“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消防”覆盖率均达100%。优化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出台《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梳理包括失能老年人安全照护在内的重点监管事项13个,生成检查应用场景2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