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22 10:05 来源: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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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现代服务管理学院 副院长  尹洪禄

近日,出台的《关于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失能老年人照护和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重点领域,科学设置补助项目,优化资金支出方向,在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统筹、政策集成和资金整合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相比《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鲁民〔2021〕21 号),在补助的范围领域、项目类别以及精准度、实效性等方面都有明显变化和提升。《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引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健全服务制度、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服务水平,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旨在通过“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以“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定位非常必要、重要而精准。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新探索,具备了较好的发展基础,但也面临着新形势下养老服务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的压力和挑战。对此,《实施意见》提出要更加注重增加供给的有效性,既支持补齐发展短板,更推动提升服务水平,将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了最为鲜明的目标和主题。

二是注重因地制宜,补助范围更为全面、精准。《实施意见》明确界定了重点补助的项目,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类、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类、老年福利补助类、创新引领奖补类4大领域、18个项目。相比之前,不仅补助的项目更多、补助的范围更广而且补助的精准度也更高。其中,老年助餐服务、家庭养老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9个方面的补助项目都是新增加或新变化。这些新增的补助项目都是与老年人切身利益攸关的“关键小事”,是亟需尽快解决的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意见》对此予以明确支持,真正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落在了实处。

三是优化补助方向,注重提升补助实效。《实施意见》从重点补建设“补床头”转变为重点补运营“补人头”“补服务”。比如对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进行调整,改为对新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贷款贴息;对特困人员供养设施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调整,转变为对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补贴、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进行支持、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集中照护补助以及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等,其服务的指向性、实效性都更为明显。

四是强调多元参与,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实施意见》作为重要的指导性文件,通过对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的优化,实现“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统筹、政策集成和资金整合”的目标。文件明确提出“各市要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原则,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省级资金并结合当地资金安排,科学设置补助项目,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并在强化绩效管理、做好政策衔接和加强服务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要求、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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