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民政系统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连续11年在民政部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民政部、财政部开展的2023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列全国第1位;在山东省委考核办组织的对所有省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省民政厅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
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切实履行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职能
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
一是扎实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一批”任务,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99.8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有58.7万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2020—2022年连续3年大幅提高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覆盖9类困难群众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了360多万困难群众。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10元和838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38%、49.6%,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353元和1126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34.1%、44.9%。二是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省政府、省“两办”先后印发了《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普遍建立。13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1825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服务平台,6.15万村(社区)全部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配备救助协理员7.8万人。修订《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分别制定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适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推动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提质增效。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行由急难发生地24小时先行救助。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开展“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共动员194家慈善组织设置220个慈善项目,累计实施帮扶6539人次、支出2807.3万元。高标准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汇聚了28个部门的77类数据,从防“漏保”、防“错保”2大维度设置128条预警监测指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三是切实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等一揽子保障服务,2019年以来连年大幅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8%以上,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省均保障标准均进入全国前6位。推动出台《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镇街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儿童督导员1869名、儿童主任7.3万余名,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队伍实现全覆盖。创新实施“护佑成长”“护佑健康”项目,为孤困儿童提供大病保险、心理关爱等服务。在全国率先完成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转型发展,率先建成儿童福利机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智慧消防”建设全覆盖。16家儿童福利机构全部与当地医疗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部成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全部设立特教学校(班)或幼儿园。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设立“全国救助寻亲平台·齐鲁驿家寻亲工作室”,以山东救助管理工作为素材的国内首部反映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电影《归路》公映。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推行以救助政策主动宣传、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结果主动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三主动”救助工作机制。服务类救助覆盖人数增加至30.6万人。
聚焦基本社会服务
围绕大局提升民政服务质效
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坚持高起点谋划,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8个综合性文件,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老年助餐、银发经济、资金补助、农村养老、综合监管等专题文件40余个,建立起以法规为保障、以规划为指引、以政策文件为基础的政策体系。坚持全要素保障,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起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推广无抵押“养老保障贷”,累计授信4.4亿元。坚持多层次供给,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政府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聚焦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引导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5.4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5%,超额20个点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在全国率先达到100%,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4万处,建设老年食堂1.2万处、家庭养老床位7.9万张。创建全国首个医养结合示范省,“两证齐全”养老机构超1000家、数量居全国首位,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在全国率先开展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试点,资助困难失能老年人解决照护服务难题。坚持全方位创新,多部门联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安全隐患排查、诈骗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795家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互联网+智慧消防”覆盖率达到100%。2021年起在全省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纳入山东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项目。青岛、济南先后入选养老服务领域国务院督查激励地区,13个市入选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争取国家试点补助资金4.8亿元。二是履行老龄工作协调职责。深化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调整省老龄委组织架构,完善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推动高效有效运行。创新提出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格局的“四有”工作思路,写入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文件,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获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一等奖。加强政策创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空间打造、健康支持、为老服务、社会参与、氛围营造、信息支撑”六大友好体系;率先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若干措施》,通过项目创新、资源整合,聚力打造“孝善齐鲁·银龄行动”特色品牌。“十四五”以来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60个,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4.2万户,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在全国率先实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打造“暖心到家”服务品牌。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年发放资金10亿元以上,惠及200余万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深入宣传践行积极老龄观,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16市、136个县(市、区)实现“敬老月”活动全覆盖。三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印发设镇(街道)标准、申报审核办法,科学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乡村著名行动”,2024年累计命名乡村地名3.8万条,上图地名及利农惠农兴趣点4万条。在全国率先开展“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活动,助力农村寄递物流业发展。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在全国率先制定《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范》《山东省老地名保护办法(试行)》,加强地名文化弘扬保护。率先开展“地名+志愿服务”探索,组织“沿着黄河看地名”文化寻访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保护。率先提出“界有界 心无界”平安边界创建理念,为平安山东建设贡献力量。四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免费颁证、免费提供婚姻登记证件照拍摄打印服务,实现婚姻登记全流程全免费。依托“爱山东”手机App,提供省内婚姻登记信息手机查询服务。在全国率先开展“婚育户”一站式集成办、全户籍类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成为国务院批复同意的第一批“跨省通办”试点,2021年6月1日济南市历下区婚姻登记处发出了全国第一对“跨省通办”婚姻登记证,累计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10.57万件。深入实施婚俗改革,青岛市黄岛区、沂水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五是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落实以减免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是最早实现惠民殡葬政策惠及全体城乡居民的省份之一,每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金额达8亿多元。编制《山东省“十四五”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发展规划》,开展“逝有所葬、迁有所去”生态安葬试点,有效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民政部在全国推广沂水经验。六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省内居民跨市办理婚姻登记免提交居住证”和“应用全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结婚证”。在山东省直机关率先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任务,推动各类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市、县三级同要素、同标准和线上线下无差别办理。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立足民政职能积极发挥作用
更好服务现代化强省建设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2022年,省民政厅等12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社会组织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社会组织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全程网办”“一次办好”。共完成脱钩行业协会商会5416家。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全流程综合监管体系,全省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1536家,减免降低收费直接减轻企业负担达7.3亿元。2023年,省民政厅等14部门出台《关于更好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强省建设的指导意见》。省财政连续两年安排省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110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修订法规政策规划等1079件(次);搭建交流合作、供需对接等平台3497个,推动建立行业领域产业集群617个;参与制定或者修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768项;举办交易会、展览会、博览会、洽谈会1445场,累计达成意向金额4333亿。今年以来,共动员14310个社会组织投入资金物资3亿元参与乡村振兴。社区社会组织总数达到24.3万个,登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1475家,做到“街镇有特色、社区有品牌”。二是加快慈善事业发展。近3年慈善组织每年保持30%左右的增长幅度,目前共有慈善组织1245家,居全国第3位。2019年至2023年,慈善组织接受慈善捐赠款物超过200亿元。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2023年以来慈善组织在沿黄流域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已策划实施慈善项目1528个,累计投入慈善帮扶资金7.3亿元。2019年“利奇马”台风期间,省慈善总会“情系灾区”募捐筹集4866万元。在全国率先出台《山东省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试行)》,目前已设立社区慈善基金4603只,基金总额1.89亿元,累计开展社区慈善项目3248个,受益群众达1625万人次。三是深耕公益福彩、责任彩票建设。山东福彩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守福利彩票的政治性、人民性、公益性,全力夯基础、强管理、抓创新、塑文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截至2024年11月,山东福彩已累计销售2230亿元,累计筹集福彩公益金666亿元,为促进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四五”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使用福彩公益金共计35.45亿元,广泛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孤残儿童福利、济困帮扶和社会公益等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