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注重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用心用情用力为“祖国花朵”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加强统筹谋划,组织领导有力度。坚持把儿童福利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谋划部署,推动向“大儿童福利”工作格局发展。以市政府或部门联发名义制定关于加强特殊儿童兜底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系列制度文件。市民政局成立儿童福利业务处室,市本级和县(市)区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以“1+N”模式强化市区两级关爱保护联动,市级遴选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和督导评估,县区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着力打造“一区一品”。近五年来,列支市级福彩公益金1000余万元支持县区开展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累计受益儿童2.5万余名。 强化责任担当,保障工作有精度。全市1个儿童福利机构和7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认真履行政府监护职责,扎实推进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100余名孩子在机构内生活成长,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已经成为幸福长春建设的亮丽名片。全市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222人、村(居)儿童主任2722人,成为儿童福利工作的坚实基础和中坚力量。目前,1700余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1.9万名低保和特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全部实施分类保障,全市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陆续妥善解决108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私自收养儿童的无户籍问题等等。 引导社会参与,关爱服务有温度。积极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关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专业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工作模式,争取各级各类资金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明确社会组织承担摸排建档、救助帮扶、监护评估、培训指导、政策宣传等工作任务,提供多样化服务,2.2万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有效链接社区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常态组织实施“政策宣讲进村居”“儿童福利一图读懂”“长春未成年人保护在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对现有政策已经保障,但仍面临多样困难的儿童进行分类关爱保护,实施的梦想学堂、暑期托管等关爱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