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叶梅,女,中共党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兼任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山东省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成员、山东省“护航行动”讲师团成员,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优秀法官、“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领域,擅长少年审判工作领域研究,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研究及指导工作,不断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突出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被害人的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法制宣传,热心法制教育,具备丰富的少年审判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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