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养老机构备案
二、设定依据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山东省民政厅等部门
三、办理条件
1.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依法向所在区县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区县民政养老服务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2.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应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四、办理材料
1.备案申请书
2.养老机构登记证书
3.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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