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党组织实施评星定级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7 08:50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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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社综委发〔2022〕2号

各有关省管社会组织党组织:

现将《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党组织实施评星定级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2年3月30


 

 

 

 

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党组织

实施评星定级活动方案

 

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是全省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是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的重要抓手。为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发挥先进支部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组字〔202115要求制定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党组织实施评星定级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抓支部鲜明导向,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评星定级为抓手,推动党支部对标提升、晋位升级,创建一批具有代表性和标杆导向的示范党支部引领带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实施评星定级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治属性。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把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评星定级的首要标准;坚持服务大局,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同频共振,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二)突出精准创建。制定评星定级标准,设置特色指标,使党支部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确保创建工作符合实际、组织认可、群众满意。

(三)强化示范引领。开展各具特色的示范支部创建工作,表彰先进、激励中间、整顿后进,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减少后进支部存量,提升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

二、创建内容

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按照先实施评星定级,再从符合条件的五星级党支部中分类、择优创建示范支部的步骤开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班子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规范组织设置按期换届健全支委会配强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组织力;加强后备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储备等。

(二)工作运行。认真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工作制度,完善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落实党务公开等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述职制,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等。

(三)党员管理。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党员结构不断优化;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四)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等。

(五)基础保障。配备用好活动场所,功能完善、环境整洁;落实党建工作经费,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保障支部工作开展;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支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必要的工作档案资料,记录规范、内容完善、更新及时;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提高党支部信息化水平等

(六)作用发挥。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本职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会治理、志愿服务等

三、创建步骤

(一)评星定级

党支部评星定级自上而下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次,实行百分制考评,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组成。总分为90分(含)以上评定为五星级,80(含)—89分为四星级,70(含)—79分为三星级,60(含)—69分为二星级,60分以下为一星级。每年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党支部数量一般不低于总数的5%五星级党支部数量一般不超过总数的30%

1.基础项。设定为100分,围绕班子建设、工作运行、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六个方面评定内容,进行考评打分,具体指标内容见附件。

2.加分项。主要包括所在社会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特色党建经验做法得到上级总结推广或安排会议典型发言的;党建工作信息或调研文章被有关部门主办的刊物或网站发表采用的;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和履行社会责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承担上级试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其他加分情形。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3.减分项。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及社会组织管理层成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所在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社会影响的;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单位通报或处罚的;其他减分情形。累计减分不超过20分。

基础项得分低于80分或出现上述减分项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

(二)创建示范党支部

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根据五星级党支部评定情况确定一定数量的党支部党建工作示范点

(三)整顿后进支部

评为一星级、二星级的党支部,动态纳入整顿提升范围,明确需要整顿提升的具体情形,实行分类施策、销号管理。

四、评定程序

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党支部自评。党支部对照评分标准逐项自查,进行自我评价、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党支部评星定级申报表》和《党支部评星定级评分表》,实事求是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申报评定等次。

(二)评估验收。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成立评估验收小组,对照评星定级指标得分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验资料等形式进行评估验收,对弄虚作假、与实际严重不符的,一律纳入后进支部。

(三)研究确定。根据验收结果提出评星定级建议名单,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会研究确定星级名单党建工作示范点,并进行命名通报。

(四)监督管理。党支部评星定级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次年对上年度评星定级结果进行复核。2020年、2021年被命名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同步开展评星定级。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对标对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的新要求,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按照“六好”标准,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以评星定级为契机,以示范点为标杆,抓整改、抓规范、抓提高,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强化结果运用。党建工作示范点和五星级党支部要高点定位、提升标杆、争创样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四星级、三星级党支部,要查缺补漏、巩固提升,激励比学赶超;二星级及以下党支部,要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范围,全面检视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促进转化提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实施评星定级,培育选树一批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其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面上工作有效开展,促进社会组织党建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1.党支部评星定级申报表.docx

2.党支部评星定级评分表.docx

 


 



编辑: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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