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选树百家社会组织标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11:41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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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选树百家社会组织标杆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各省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社会组织:

根据2022年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决定在全省选树100家左右社会组织标杆,引领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部署要求,在全省范围选树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完善、运行规范、服务专业、诚信自律,在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发展大局中成绩突出的优秀社会组织,激励和引领广大社会组织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旗帜下,自觉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走在前、开新局,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选树标准

选树对象范围在我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获得等级评估5A级且在有效期内或受到省委、省政府、民政部以上表彰的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具体标准如下:

(一)党建强。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工作,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团结引领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发展强。坚持非营利公益属性,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充足的资金来源和较强的综合实力,社会团体、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专业能力和业绩突出,在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自律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活动开展合法规范,具有完善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诚信自律,运行规范,团结有力。

)服务强。自觉落实“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要求,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和当地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扶贫济困、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在参与和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基层治理、行业发展、救灾应急,以及稳经济、促就业、保民生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017年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负责人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执纪问责。

三、选树程序

选树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省管社会组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推荐,加盖公章后报省民政厅,一般不超过3个。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由相关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加盖公章后报省民政厅,一般不超过3个;不能确定行业管理部门的,省管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省民政厅申报。市县管理的社会组织,由各地民政部门结合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商有关部门,本着程序从简的原则择优推荐,由设区的市民政部门统一向省民政厅推荐。各市推荐数量根据当地社会组织数量和工作基础确定(见附件1)。选工作分3个环节进行:

(一)组织申报

省管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推荐申报,于11月15日前向省民政厅提交《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申报表》(附件2)和1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各市于11月15日前向省民政厅报送《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推荐表》(附件3)和1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

(二)审核审定

省民政厅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年报和日常管理情况,确定社会组织标杆名单。

(三)结果运用

省民政厅根据选树结果,在山东社会组织网和有关新闻媒体公布名单,宣传先进典型,编印事迹材料。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把选树社会组织标杆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行业管理,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按照“优中选优、好中选好、强中选强、宁缺勿滥”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附件:1.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申报表附件2.docx

3.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推荐表(设区市)

4.典型事迹材料格式

联系人:江峰、康宁。电话:0531-51781378、51781375

邮箱:sdsgzh@shandong.cn

 

 

 

 

 

    山东省民政厅

   2022年112

 

 

 

 

 

 

 

 

 

 

 

 

 

 




 

附件2

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申报表

省管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管理机关


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管理部门)


业务范围


工作人员数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主要负责人姓名


   


秘书长姓名


   


联系人姓名


 系  电  


获得

表彰

奖励

荣誉

情况


简要事迹

(500字左右)


社会组织

 

申报意见

 

 

(盖章)                        

 

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附件3

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推荐表

(设区市)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组织类别


登记管理机关


业务主管单位


党建工作机构


业务范围


工作人员数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主要负责人姓名


身  份  证  号


秘书长姓名


身  份  证  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社会组织通讯地址

(含邮编)

获得

表彰

奖励

荣誉

情况


简要事迹

(500字左右)


社会组织

申报意见

 

 

(盖章)                        

业务主管单位

(党建工作机构)

推荐意见

 

 

(盖章)                        

设区市民政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附件4

 

典型事迹材料格式

 

典型事迹材料按WORD文档报送,格式如下:

主标题

(上空2行,居中,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社会组织名称)典型事迹材料(居中,3号楷体)

(中间空1行)

 ×××××××××××(正文,3号仿宋,行距28磅)

一、××××××(一级标题,3号黑体)

×××××××××××(正文,3号仿宋,行距28磅)

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A4纸正反面打印;页码居中,采用“1”格式,4号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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