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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 01- 03 11: 2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23号)要求,经评选推荐程序,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等形式向山东省民政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115527、86910116(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民政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2

 

 

山东省民政厅

2019年1月3日

 

附件:

附件1: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简要事迹.doc

附件2: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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