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2011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3-10-14

今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等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适应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适应形势发展,将政务公开作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日益凸现。民政工作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人民服务、使人民满意,必须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服务。为此,我厅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多年来,省民政厅党组始终把政务公开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强化服务和责任意识。1999年5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厅在省直机关率先实行政务公开,把所有业务工作分为十二个大类,明确了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时限要求、法律依据、承办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和监督措施,以整版篇幅在《大众日报》和省内其他媒体进行公告,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各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各业务处室局制定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2006年,为加强对厅机关政务公开和厅属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效能建设,根据省政府和民政部有关规定,成立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厅的政务公开工作。2010年成立省民政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厅属各单位也都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2008年,我厅制定了《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为规范厅机关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结合我厅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包括《山东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山东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东省民政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制度》、《山东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在厅工作规则、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基本建立了一整套规范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2011年初,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意见》(鲁民〔2011〕1号),专门对政务公开进行了阐述,要求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民政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在静态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的视角逐步转向动态的为民服务全过程。

首先,通过媒体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敏感度高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以来,我厅积极参与多家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的访谈,适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务信息50条,累计347条;在山东民政信息网发布民政要闻、基层信息、政策法规和业务动态等专栏信息共计420条;先后举办两次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社会救助、优抚、慈善事业发展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向各类媒体推荐新闻稿件40余篇,共计10余万字,形成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格局,扩大了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

其次,升级山东民政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站,增强网站服务功能。2011年10月,省民政厅对厅门户网站进行升级,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栏和链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的信息能够保持同步更新,升级的新版网站还增加了各处室子网站、“网上信访”、“网上咨询”、“在线访谈”等栏目,公众可直接通过网站与民政厅工作人员进行互动,办事咨询更加方便快捷。为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合法合规,我厅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着力加强民政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围绕我省民政工作和公众关注的民政热点问题,发布群众需要周知的热点民政工作信息和民政政策法规,今年年底将初步完成山东民政门户网站改建工作,新版将在2012年初进行试运行,改造后的新网站内容将会更加充实,功能更加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互动性会大大增强,同时也会更加简洁、实用、互动、便民。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和服务评价。为加强督查考核,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出台《山东省民政厅政务公开考核与奖惩暂行办法》,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处室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坚持督促检查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将政务公开活动列为机关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范围,列为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主要内容,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为了便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政服务工作进行评判监督,提高民政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今年10月底,我们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试行)》,对民政部门直接服务群众的10类、35项业务工作,从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部门、服务依据、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考核、服务监督等9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作为各级民政部门服务群众的基本遵循,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各方面的监督。最近,还研究起草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考核评价指导办法》,为各级民政部门实施考核评价提供基本参照和依据,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栏目还需要继续完善,增强信息量。二是门户网站刚刚改版,还需要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和服务社会功能。

2012年,我厅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省民政厅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省民政厅将针对部分信息栏目的信息量差别较大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在厅机关各处(室、局)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各类信息报送,增大信息公开网站各栏目的信息量。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建设。门户增设了很多子网站和新栏目,我们将重新梳理各项网站信息,把信息按新网站栏目分好类,充实到新网站上,并积极扩展各子网站栏目,使子网站保持充足的信息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