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由山东省民政厅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在山东省政府网站(http://www.shandong.gov.cn)和山东民政网(http://www.shandong.mc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山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电话:0531—86910709,电子邮箱:sdmzgk@163.com,邮政编码:250012)。
一、概述
按照省政府部署,2008年,我厅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及时、规范。
为做好《条例》宣传工作,在《条例》实施前将《条例》和省政府有关通知及时下发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成立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立了以各处室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程序、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对民政综合及单项业务涉及的省人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民政厅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山东民政信息网等载体对外公布。《条例》实施后,认真做好信息更新、信息申请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机构职能类,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2、政策法规类,分为综合、民间组织、优抚、双拥、军休退伍安置、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基层民主政治与社区建设、区划地名边界管理、社会福利、婚姻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福利彩票、慈善事业14项。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3、规划计划类,包括:民政工作有关规划、专项业务工作规划,本机关有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4、民政业务工作,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安置、婚姻收养登记等办理程序及有关业务工作动态。5、统计公告类,包括: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间组织成立公告,行政区划调整公告等。6、其他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情况,有关消息类信息等。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在便民服务方面,将社会救助、婚姻收养登记、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等各项业务的相关办事程序通过专栏告知,让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山东政报》对外发布,对公众关注的救灾捐赠、慈善募捐、慈善救助项目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进行公开。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厅通过省政府网站、山东民政信息网及其各业务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48条,其中通过省政府网站公开150条。2008年度新公开政府信息228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7条,占0.74%;政策法规类132条,占5.77%;规划计划类12条,占0.52%;业务工作类1995条,占87.2%;统计公告类64条,占2.8%;其他信息69条,占3.0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
本厅2008年度共受理公民个人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通过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1件,通过本厅公开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的申请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退伍安置1件、孤残儿童免费手术1件。对受理的申请,依《条例》在法定时限内按规定程序作了答复,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目前,我厅行政机关内部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这部分信息约占所有政府信息的1.5%。
本厅2008年度共接受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公民个人咨询70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50次,网上咨询50次,对各类咨询都依政策及时作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对公民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还不够完善;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厅将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着力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和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创新,保障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全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