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坚持“四个突出”,务实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突出组织推动。省民政厅及时召开厅党组会议,认真传达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立足民政职责,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召开全省专项工作部署会,召开省民政厅履行业务主管、行业管理和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工作部署会,组织开展专项工作业务培训。
突出责任落实。省民政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社会组织管理局及养老服务、慈善、社会事务、政策法规等相关处室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门工作队伍。通过分类制定责任清单,压实有关处室工作责任,将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505家社会组织专项工作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15家区域性党建工作机构和党建工作指导员。
突出工作统筹。省民政厅坚持将社会组织专项工作与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规范社会组织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规范“大师”评选等专项行动同步推进,聚焦六大方面突出问题,统筹制定各类社会组织自查排查问题对照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拓宽问题排查渠道,将排查问题纳入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抽查检查、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换届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省已处罚社会组织96家,其中警告18家,责令停止活动4家,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74家。
突出建章立制。省民政厅将建章立制贯穿专项工作全过程,一方面配合省委社会工作部出台《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简易注销程序》,另一方面出台《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实施办法》《山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细则》《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和《山东省社会组织建设指南》,为巩固专项工作成效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
编辑: 《中国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