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社团”等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17 15:08 信息来源: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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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力打击“山寨社团”等非法活动,现将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组织类别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境内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2.在境外注册登记的非政府组织、企业,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活动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

(二)表现形式

结合执法实践掌握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山寨社团”:

1.“碰瓷”国家战略,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旗号开展活动,妨碍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

2.伪装官方背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冒用全国性社会组织名义,损害全国性社会组织声誉的;

3.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骗钱敛财的;

4.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颁发各类“证书”、评选所谓“大师”头衔的;

5.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信函: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211房间

2.电话:0531-51781377

3.邮箱:sdmzsgj@shandong.cn

、举报内容

为了便于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投诉举报时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活动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材料等,并请提供联系方式。提倡实名举报。对于实名举报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https://chinanpo.mca.gov.cn/),在“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栏中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编辑: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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