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力打击“山寨社团”等非法活动,现将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
1.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名义进行活动。
“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多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联盟”“基金会”“学院”“研究院”“中心”“俱乐部”等字样。
2.社会组织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3.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以上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信函: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211房间
2.电话:0531-51781377
3.邮箱:sdmzsgj@shandong.cn
三、举报内容
为了便于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投诉举报时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活动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材料等,并请提供联系方式。提倡实名举报。对于实名举报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https://chinanpo.mca.gov.cn/),在“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栏中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编辑: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