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以高质量民政工作增进民生福祉
山东省菏泽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决策部署及市委全会要求,科学谋划、精准施策,以高标准举措、高质量落实,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持续提升民生福祉。
兜牢保障底线,在困难群众关爱帮扶上实现新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健全救助保障体系,为困难群众兜牢生活底线。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民政局将以新出台的《菏泽市社会救助规范化实施意见》为抓手,坚守公平公正生命线,紧盯“兜底保障、动态管理”工作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精准认定提质攻坚行动”。通过“技防(线上复核)+人防(入户调查)”双轮驱动模式,实现市级线上核查全覆盖,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困难群众入户走访。其中,市县两级对新纳入救助对象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10%、备案管理低保家庭100%入户复核,持续夯实双重校验机制,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力做到“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不让一份救助资源错配”。同时,扎实做好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深耕老龄事业,在优化养老服务、提振银龄消费上实现新突破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菏泽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养老事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每年在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部署,持续发力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目前,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3.7万张,养老服务供给持续优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菏泽市民政局将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及《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总抓手,紧密结合菏泽实际,加快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市级配套文件,聚焦四方面重点发力,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一是深化兜底保障养老机构改革,筑牢养老底线。针对部分公办敬老院“小散弱”的现状,制定《菏泽市推进敬老院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养老机构整合提升工作会议,2026年拟整合提升以县级和中心敬老院为枢纽、相对集中的规模化、标准化兜底保障养老中心20处,进一步提升兜底养老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特困老人基本生活。 二是加快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按照“培树典型、引领带动、全面铺开”的思路,出台《菏泽市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明确服务清单、建设标准等核心内容,召开全市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会议,2026年计划新增1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齐全的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10处。同时,不断拓展日间照料、上门“六助”等服务功能,切实方便老年群体就近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三是培育标杆式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拉动中高端消费。组织召开全市社会化养老培育工作会议,用好《养老产业投资服务指南》,加大17个医养项目用地及招商项目推介力度,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领域,重点推进市康养中心及郓城、单县中高端养老示范工程建设,培育标杆式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5家,进一步拉动中高端养老消费,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四是培育发展银发经济,创新消费场景业态。推动全市21家加工生产制造类涉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壮大本土涉老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持续深入开展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畅通养老服务券发放、使用渠道,切实惠及老年群体。争取500万元专项资金,继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进一步激活银龄消费市场,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拓宽慈善渠道,在营造慈善事业氛围上实现新突破 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菏泽市以打造“慈怀天下,善耀花都”品牌为抓手,积极探索“慈善+”形式,全市慈善组织已发展至73家,“十四五”时期累计实施“情暖万家”等慈善项目264个,惠及困难群众49.5万余人次,慈善暖流持续涌动。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切实扛起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责任,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分层次召开企业家政策解读、需求对接座谈会5场次以上,开展慈善文化宣传活动20场次以上,不断提升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制定社区慈善基金发展规划,重点培育10只社会认可度高的社区慈善基金,努力让“人人参与慈善、人人皆可慈善”成为市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此外,市民政局将统筹推进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等重点工作,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向上向好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作者系山东省菏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