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6〕14号),为全面落实通知要求,我厅起草形成了《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请将书面意见或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山东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
联系人:郑金岩 ;联系电话:(0531)51781336
传真:(0531)51781336
附件:1.
《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pdf
2.
政策解读.pdf
山东省民政厅
2026年4月20日
《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由省民政厅起草。为保证制订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法性,省民政厅广泛征求和听取了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2026年4月20日至4月28日,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及《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和《政策解读》,向社会公众公开收集意见。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2026年4月20日至4月28日,我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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