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10 11:38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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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民政局、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民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5〕30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社会组织就业岗位开发。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创新挖潜拓岗,重点开发适配高校毕业生专业特长的就业机会。支持社会组织引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服务项目,带动开发就业岗位。推动专业社会组织在教育、医疗、文化、救助、养老、托育等领域深化服务布局,为毕业生提供多样化就业和见习岗位,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就业实习基地。发挥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面向基层群众服务的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创新基层服务项目,开发契合大学生能力的社区服务岗位。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搭建行业性就业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二、强化社会组织就业资源整合。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跨领域链接优势,优化就业资源对接模式,构建高效对接平台。特别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覆盖广泛的特性,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挖掘本地区、本行业的毕业生岗位需求,联合高校开展招聘、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建设等合作,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会、会员企业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介会等进校园促就业活动,助力校企精准匹配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就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指导其加强对本地区社会组织、会员单位就业岗位的统计、分析,使用省级就业平台发布岗位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载体、机会。

三、优化社会组织就业指导服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等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分析、就业形势调查、观念引导和创业咨询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贴近群众的灵活性,协助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为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毕业生,优先提供咨询指导、岗位推荐、就业实习等服务。支持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和专业培训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就业能力。引导专业社会组织提供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公益援助等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防范虚假招聘信息。

四、用好社会组织就业政策激励。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组织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国家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范围由企业扩大到社会组织”的就业新政宣传。支持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用好用足税收优惠、就业补贴、扩岗补贴等稳岗减负政策,扩大岗位供给。将吸纳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社会组织评优评先、等级评估、专项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25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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