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枣庄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社会组织会计核算、资产、收入、支出、票据、监督管理等方面出台制度,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该《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出台,为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财务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更加适用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社会组织资产管理提出新要求,规定明确社会组织资产管理要求,为社会组织剩余财产的保值增值、公益性社会资产发挥效益进行了具体规范。二是更加符合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实际。在收入方面,修订完善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特别是慈善募捐收入有关规定,更加符合收入实际。在支出方面,规定了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及离退休人员薪酬、税收减免等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更加具有操作性。三是更加突出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票据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电子票据领取方法、丢失挂失等方面的管理,更有利于非营利性监管。监督管理方面,规定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的内容,使规定更加严肃性。
编辑: 枣庄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