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5-00051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5-06-30 |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50236号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卡”管理使用的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50236号建议的答复
王建军代表:
《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卡”管理使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老年人福利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大数据局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规定,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可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2021年,全省启用《老年人电子优待证》,通过“爱山东”APP即可办理。全省已累计制发老年人电子优待证43万张,并依托“爱山东”电子卡包提供老年人凭电子优待证进科技馆、博物馆等应用亮码服务151万余人次,推动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应用,进一步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基于以上情况,我省纸质版老年优待证逐步取消,目前仅有6市保留老年优待证办理业务。
针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我们将会同省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持续提升老年人证件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一是优化服务事项。指导仍保留办理纸质版《老年优待证》的地方,依托“爱山东”统一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优化办理系统,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直接改成制卡,方便老人使用。二是加强宣传推广。结合“数字强省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宣传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相关优惠政策、办理使用等,提升老年卡应用服务质量,让更多老年人可以享受到优质便利的服务。三是拓展服务范围。进一步深化老年卡同“鲁通码”的融合,实现更大范围扫码入园、扫码乘公交等便利服务,同时不断拓展应用场景,让更多的优质服务惠及老年人。四是强化安全防护。进一步提升“爱山东”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升级完善安全保护机制和技术手段,加强全流程安全监测,提升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同时,配合相关部门通过“爱山东”平台等多种渠道,推送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知识,提高老年人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