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5-00036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5-05-27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50868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发展养老金融构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2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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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50868号建议的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高子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养老金融构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政策引领与资金支持。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支持措施。金融协同成效显著,2024年设立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对新增护理型养老机构按基准贷款利率的60%给予一次性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额度最高50万元。联合金融机构推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为养老服务类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0万元授信,贷款利率低至4%。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扎实推进适老化改造,2024年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9万户,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建设任务。积极扩大老年助餐服务,全省共建老年助餐机构1.2万处,2024年省级设立运营奖补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助餐机构予以补贴。稳步推进医养融合与长护险,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1020家,904家养老机构具备长护险资质,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1万张,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2.4万处。

(三)推动养老金融产品创新。联合省委金融办等部门印发《山东省推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年金融伙伴工作方案》《关于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金融机构助力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2024年底,联合人民银行开展了“一张需求清单、一次集中走访、一系列政策宣传、一批特色产品、一个长效机制”的“五个一”提升行动,金融机构与养老服务行业市场主体常态化对接机制逐步健全。组织开展养老机构金融需求调研,对接养老机构2368个,收集融资需求项目127个,授信6.94亿元。落实财税〔2017〕77号文件,对金融机构向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印花税,降低融资成本。成功举办2024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吸引168家企业、480个展位参与,接待观众2万余人次,意向成交额约2300万元。

(四)强化人才与要素保障。省级出台院校设立养老专业奖补政策,对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中职(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分别给予80万—100万元补助,先后补助45所院校。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行业奖补政策,对入职养老机构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给予1万—2万元的入职奖补。出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政策,对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给予3000—5000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下步推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高子美代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金融+养老”协同机制。落实好“五个一”提升行动,加强服务供需对接。扩大贷款贴息覆盖面,推动更多养老机构享受护理型床位贷款贴息政策。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联合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养老企业融资需求,重点支持智慧养老院、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二是强化“好品金融”产品宣传推广。协助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部门开展“好品金融”发布活动。积极总结民政领域运用金融工具服务养老事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介,打造金融赋能养老服务的行业标杆。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加强养老金融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强化风险排查整治,加大惩戒力度,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防范化解养老金融风险氛围。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养老诈骗整治等,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出台我省关于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政策文件,会同司法部门持续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探索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


山东省民政厅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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