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地名管理工作,山东省民政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dmzqhdm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地名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民政厅,联系人:庄茂军,电话:(0531)51781307,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邮编:250012。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地名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发送传真至(0531)5178130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
附件: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用于公开征求意见).pdf
山东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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