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2023年度年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9-02 16:47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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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于2024年3月至5月组织实施了省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省管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报填报工作,并委托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实施了年报监测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省管社会组织报工作已经完成,主要存在三个特点一是年报率保持较高比例。共有2127省管社会组织报送了年度工作报告,占省管社会组织总数的98%,年报率为历史最高水平二是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很多省管社会组织都把年报工作作为履行法定义务、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派出专人,集中时间认真填报,表现出高度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年报质量持续提高。从总体上看,填报信息的完整性、逻辑性、规范性有了大幅提高,“一次通过”的比例显著增加,年报整体质量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社会组织对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工作政策要求不了解、不熟悉,工作人员对于社会组织是否成立党组织、是否有党建指导员、党员数量基本信息等党建情况掌握不够准确,有的填报较为随意。此种情况在社会服务机构中较为突出。

(二)财务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不规范。部分社会组织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个别社会服务机构期末净资产偏低,个别为负值,存在一定财务风险。个别行业协会商会存在会费档次超过4级、会费标准浮动性的问题。

(三)内部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社会组织没有建立健全人事、财务、证书、印章等内部管理制度,个别社会组织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存在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四)未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换届。根据年报内容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度,部分社会团体未按照章程规定期限组织换届有的没有开展活动,存在“僵尸”风险

报送时间偏晚个别社会组织存在拖延心理,经反复催报临近截止日期前提交年报

三、有关要求

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是社会组织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各省管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认真对照以上通报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依法运转意识,提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省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92


编辑: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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