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4-00099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4-09-02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37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居家及社区适老化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37号提案的答复
惠旻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居家及社区适老化改造的建议》收悉,感谢对老龄和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老年人福祉和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工作,特别是聚焦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强力推动工作落实,持续提升居家社区适老化水平。一是强化政策标准支持。2021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均将适老化改造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省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编制发布《居家养老家居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等规范,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政策标准体系。二是强化部署推进落实。省民政厅提请省政府连续两年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省级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和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强化考核评估导向,压实各级责任。积极推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加装电梯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5万户,无障碍改造小区3673个,加装电梯4221部。三是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印发《关于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安排中央福彩公益金和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给予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46亿元。持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并将提取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的父母自住住房改造。2023年,省级统筹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0.9亿元推进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等,全省共350户提取公积金1414.05万元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四是促进适老产业发展。培育扶持山东健康、滨州欣悦、临沂普泽等综合型适老产业发展,打造形成了一批集适老化产品研发、生产、推广、配送、服务于一体的“链式”产业基地;率先成立山东省养老物资配送中心,构建市、县、街道、社区四级适老产品上门配送和社区租赁体系。连续举办对话山东—中日康养产业交流会、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成立山东省黄河流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联盟,推动区域产业资源协同共享、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涉老法律法规和适老化改造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适老化改造的认同度,有效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为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各地通过居家适老化生活场景展示等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适老化产品和改造服务。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将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纳入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内容,指导各地加强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推动将适老化标准融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因地制宜开展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24年力争加装1000部以上。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给予补助,2025年年底前改造不少于3万户。三是拓展资金保障。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抓住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列入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范围有利契机,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简化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办理手续,争取国家层面出台更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适老化改造的政策,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流程,为住宅共用部位增设助老设施、加装电梯等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加快产业发展。实施养老产业提速发展行动,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市场主体多元布局适老化产业,培育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适老化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领军企业,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鼓励企业加强适老产品研发创新和信息化、智能化迭代升级,丰富产品用品供给,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