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4-00098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4-09-02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978号提案(关于推动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02 19:25
字号: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978号提案的答复

 

于晓怡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推动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扶持措施,多措并举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一是统筹谋划推进。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将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纳入专章,为推动医养结合提供了法治保障。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将医养结合工作列为“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出台《山东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推进医养结合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手续,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同等享受各类扶持政策。三是推动融合发展。采取内设护理站、卫生所(室)等多种形式,支持养老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升医养结合发展水平。全省“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数量达到962家,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加强人才培养。会同人社部门将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纳入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各级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31万人次;设立高校开设养老专业奖补制度,全省275家院校开设养老及相关专业,在校生达到23.7万人;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给予1万—2万元入职奖补,并将养老从业人员纳入“齐鲁和谐使者”评选,先后有155名养老从业人员入选。五是发展智慧养老。牵头搭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汇集2300多万老年人基础数据,为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资源和队伍、涉老政策“三个基础数据集”打下了坚实基础。鼓励各地发展智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县域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17处,培育“互联网+养老”等新兴业态,努力为老年人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积极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老龄养老工作体制集成改革,优化省老龄委结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主任、17个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老龄养老工作,将医养结合工作写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开通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三是继续健全融合发展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内设护理站、卫生院等方式提升医疗服务功能,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到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执业。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四是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以失能老年人为重点,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主体,托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五是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丰富产品供给,精准对接需求和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鼓励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老年人定制各类活动场景的健康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9月2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