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4-00097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4-09-02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907号提案(关于建设“老年友好型省份”的建议)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907号提案的答复
张旋宇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建设“老年友好型省份”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抓住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的有利机遇,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老年友好型省份”建设。一是加强政策创制。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出台“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等综合性文件,省民政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资金补助、农村养老、综合监管、老年助餐、人才队伍等专题文件40余个,建立起以法规为保障、以规划为指引、以政策文件为基础的政策体系。二是加强资金扶持。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今年,优化调整省级资金补助政策,设立4大类18个补助项目,引导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等。政府引导基金出资2.3亿元,吸引撬动社会资本7.6亿元,支持养老公寓、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服务类相关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社区养老机构免征房产税。三是增加服务供给。全省护理型床位发展到33.9万张,占比达到75%,超额20个百分点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5万处,建设老年食堂1.2万处、家庭养老床位7.4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2万户。四是促进医养结合。在全国率先推行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不需要单独设置法人、同等享受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全省“两证齐全”养老机构达到971家、数量居全国首位,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的养老机构达到904家,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实施两批次全省医养结合创新引领县项目,先后有12个县(市、区)入选。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设立养老专业奖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奖补等政策,鼓励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执业,对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单独分组进行职称评审。全省设立养老专业的院校275所、在校生23.7万人,数量居全国首位。将优秀养老护理员纳入“齐鲁和谐使者”评选,享受省高层次人才待遇,先后有155名养老护理员入选。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建设老年友好型省份,聚焦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一是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深入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拓围增效行动,引导专业养老机构延伸开展居家上门服务,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发展具备全托、日托、居家上门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培育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家庭养老床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省级养老资金补助范围,2025年年底前,全省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到9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达到15万户。二是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水平的若干措施》,加强医养政策创新,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医养服务领域。有序发展医养结合机构,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2024年全省新增“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30家,持续增加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人员。推动开展第三批医养结合创新引领县项目,持续打造县域集居家、社区、机构于一体的医养结合综合体。三是强化产业扶持引导。继续实施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对养老机构运营、人才队伍建设等给予重点扶持,开展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上门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利用政府订单引导“银发经济”相关行业发展。推广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等政策工具,支持普惠养老发展。四是加强养老孝老敬老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我省历史悠久的孝道文化优势,围绕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法规、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孝亲敬老文化和积极老龄观等方面,通过主题宣讲、集中宣传、组织文艺创作、举办文化活动等形式,创新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关爱服务,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