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以上变更登记均须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其中变更住所的还应提交住所证明,变更开办资金的还应提交捐资承诺书和验资报告,变更法定代表人还应提供离任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并同时进行负责人备案,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提交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和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变更事项涉及章程内容修改的,须同步申请修改章程核准。咨询电话为0531-82083272,办理详情和表格资料下载可查阅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网标题栏第4项服务指南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指南。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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