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
若干措施》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山东省民政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的文件。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树山介绍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制定出台《若干措施》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第一,从国家要求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第二,从群众需求看,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对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进行了系统调研,进一步摸清现状。近几年山东老龄化加速发展,每年新增老年人口都在200万左右,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相应也在增加,对专业化照护服务资源的需求十分迫切。第三,从工作发展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供需匹配、专业人才培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完善相关政策,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优化重点人群照护服务、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四个部分,共12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共2条,主要解决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不互认、不共享问题。针对数据不共享,《若干措施》提出,2025年年底前,依托省级养老管理平台,归集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失能失智老年人数据,建立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针对结果不互认,提出加强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间评估结果互认共享;入选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项目的县(市、区)建立联合评估机制,实现一次评估、结果共享。
第二部分,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共3条,主要从居家照护、社区照护、机构照护三个方面解决服务资源供需不匹配问题。居家照护方面,提出2025年年底前,全省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到9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达到15万户。社区照护方面,提出2027年年底前,全省培育300家规范化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00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设立1000个社区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站点。机构照护方面,提出支持发展普惠性养老机构,建设100家达到标准规范的智慧养老院;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探索整体照护解决方案。
第三部分,优化重点人群照护服务,共3条,主要解决困难失能群体的照护问题。重点聚焦困难、失智和农村三类群体。聚焦困难失能老年人,提出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兜底保障制度,探索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托养政策。聚焦失智老年人,提出2026年年底前,在全省建设100个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1家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聚焦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提出支持县级敬老院按需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鼓励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第四部分,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共4条,主要解决专业照护服务质量问题。一是加强医养康养融合,提出支持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家庭医生服务点,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发展老年病医院。二是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提出2025年年底前,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不断扩大定点范围、支付范围、城市范围。三是加强照护人才培育,提出在全省开展以社区助老员、老年助浴员、认知障碍照护员等为重点的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扩大长期照护师队伍。四是加强用品产品供给,丰富老年人生活护理等养老产品供给,鼓励各市因地制宜打造银发经济产业集群。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照职责分工,跟踪推动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成果、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