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会精神 凝聚改革奋进力量
——社会救助处党支部、社会事务处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日期:2024-08-26 10:55 来源:社会救助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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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动党建业务融合互促,8月25日下午,社会救助处党支部、社会事务处党支部联合开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  凝聚改革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建波参加本次活动并宣讲全会精神,向全体党员分享学习体会。

活动期间,支部党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了中共山东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的3起典型问题。全体党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业务实际开展了交流研讨,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于建波同志表示,本次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并就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抓好支部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认识一致,把学习三中全会精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群众需求为基本导向、以人民幸福为工作目标,认真谋划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务实举措,贯彻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行动,营造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工作氛围。二要团结协作,学会换位思考、相互帮助、成人之美、相互成就,切实提高支部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三要守正创新,善务虚、重务实,不断增强决策科学性和落实执行力;既要涵养守正定力,又要积极培育敢创新、勇攻坚的锐气和胆魄,为全面深化改革贡献更多民政力量。四要务实高效,有分工也要有协作,建立科学高效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一盘棋。五要依法行政,准确把握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范围和空间,对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私权利,法无禁止皆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六要守住底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决守住兜底保障、作风纪律、廉洁从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的底线;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为基层减负与赋能增效结合起来,对基层安排工作要适当、恰当、正当,要树牢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增强为基层服务的能力、注重为基层服务的效果,切实做到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相统一,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宣传引导,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广大人民群众可知可感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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