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4-08-22 10:37 信息来源: 日照市民政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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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日照市民政局、日照市委社工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出台《党建引领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照市民政局出台《日照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遵循。

《意见》明确,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要在培育孵化、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以及扩大社区社会组织影响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同时,注重联动社区、各级社会组织、志愿者,链接公益慈善资源,并与社会救助、一老一小、乡村振兴等工作相结合,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意见》还规定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注册资金可降至2000元,助推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孵化培育。今年新成立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14家,全市各街道、乡镇共成立54家,覆盖率达100%

《办法》规定,要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强化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管,对社会组织采取信用差异化监管措施。《办法》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监管的基本原则、信息来源、信用类别的划分以及对应的差异化监管措施等内容。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类并实施动态管理。


编辑: 日照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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