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4-00013 | 组配分类: | 部门办公会议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4-08-22 |
省民政厅召开2024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
2024年8月22日,党组书记、厅长庄严同志主持召开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养老服务处王振宇同志《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为深入推进我厅政务公开,提升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会议研究该议题时特别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滨州市子梅养护院负责人高子美同志、厅公职律师景文克同志等列席会议,并听取了宝贵意见建议。
会议原则同意办公室王振宇同志《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办法》据了解我们是全国第一个做的,这也是民政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挑大梁”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锚定“争第一、得优秀”目标、倾力打造“六个民政”、实现“两个贡献更多”的生动实践。《办法》的出台对界定普惠性养老机构、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有效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有着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养老处一是要抓紧按程序印发。按照今天会上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按程序印发。二是要加强政策解读。要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采取媒体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对《办法》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知晓度、扩大影响力。三是要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基层民政干部认真学习《办法》有关规定,指导基层按政策要求规范开展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等工作。四是要加强跟踪问效。要密切关注各地落实、执行情况,对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落实。
会议之后审议了政策法规处车静同志汇报的《清理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统筹建立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库事项》。
会议指出,建立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能够更好发挥专家辅助决策作用,对于民政各项工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政策法规处一是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做好清理规范情况报告的报送、相关专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等后续工作。二是要加强专家库日常管理、维护、应用,做好专家动态轮换和调整、专家信息和履职情况公开、专家随机抽取等工作。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更好服务和支撑民政领域公共决策,更好地发挥专家辅助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pdf
3.政策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