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4-00088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4-08-20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48号提案(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2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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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248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省委会: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单位对农村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增加设施供给,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3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综合性政策文件7个,都把农村养老作为重点领域大力推动。2020年3月,省人大颁布《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为加强农村养老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2021年9月,省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27条具体推进措施。2023年,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将实施农村养老提档达标行动作为“七大行动计划”,老年食堂发展到1.26万家,形成了“多元+”可持续发展模式。二是强化服务供给。发挥敬老院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阵地作用,依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涌现出阳光佳苑、沐浴阳光、恒协基爱等多家专业服务组织。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形成了“沂南孝德基金”“荣成暖心食堂”“岚山村级养老服务中心”“成武新型农村幸福院”“沂源红民生综合体”“博兴以地养老”等一批经验做法。三是着力质量提升。省19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诈骗整治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传染病监测”“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16市实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智慧化。先后编制《农村幸福院建设与运营规范》《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等养老地方标准。四是加强探访关爱。印发《山东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16市全部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制度,采取上门探视、电话问询、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手段,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居家安全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五是促进人才培养。出台院校设立养老专业奖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等政策,全省设立养老专业的院校275所、在校生23.7万人,数量均居全国第一位。组织各地精准开发养老护理、助老服务、长者食堂协理员、老年幸福院服务等多种公益性岗位2.1万个,安置上岗1.9万人。省级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培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贵单位的意见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结合当前养老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聚焦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不断优化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能,引导各地加大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创新,推广邻里互助智慧健康养老模式,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调研推广。开展“邻里互助养老”模式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实施,惠及更多老年人。三是加强人才培养。继续实施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等补贴政策,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加力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加大岗位向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倾斜。扎实开展省级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各地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各地“邻里互助智慧健康居家养老”经验做法,通过“山东养老网”做好宣传引导、培树推广,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不断提升互助养老发展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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