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4-00083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4-08-20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683号提案(关于加速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683号提案的答复
王新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加速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省民政厅聚焦发展壮大银发经济,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着力打造更高质量的为老服务供给体系,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将医养健康等银发经济重点产业纳入“十强产业”,每年将养老工作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委深改委工作要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发展养老产业列入《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省人大颁布实施《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级出台《关于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文件40余个,搭建起以《条例》为保障、规划为指引、政策文件为基础的政策支持体系。
二是完善市场机制,培育产业龙头。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等银发经济市场主体向专业化、产业化、连锁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开展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奖补,对入选的连锁化品牌奖补50万元,连锁化养老企业发展到141家,培育出山东健康、金龄健康等多个龙头企业,形成了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行业品牌。连续多年举办对话山东—中日康养产业交流会、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吸引数千家国内外机构、企业和十多万人次观众参展,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翔实的市场动向资料,搭建了展示产品舞台。
三是壮大养老金融,激活社会资本。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优化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政府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注入,提升银发产业发展效能。聚焦养老行业融资难题,对养老机构建设实行贷款贴息政策,切实降低融资成本,联合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推出养老服务领域专属金融产品——“养老保障贷”,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推动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地落实。
四是优化供给结构,满足多元需求。出台《智慧养老院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推动拓展养老服务内涵,优化养老服务资源。积极探索“物业+养老”等多种养老服务运营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
五是深化综合监管,促进质量提升。创新综合监管机制,出台《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每年修订养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清单,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涉老市场规范化建设,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三部门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行动,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下步推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老年群体需求的研究和调查,将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列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重要内容,联合有关部门完善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二是强化产业扶持引导。继续实施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对养老机构运营、人才队伍建设等给予重点扶持,开展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上门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利用政府订单引导“银发经济”相关行业发展。推广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等政策工具,支持普惠养老发展。建立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加强服务供需对接。配合有关单位引导行业组织和生产企业开发生产适合老年人的产品。三是支持老年人参与。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低龄老年人应聘各类养老服务岗位,推动老年人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四是强化综合监管。贯彻落实《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落实重点监管事项目录、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养老诈骗整治等,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