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等12个单位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滨州市福利院位霞等5名同志为“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对象,淄博市福利彩票中心李明等6名同志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81280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
电子邮箱:sdmzrs@shandong.cn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传真:0531-51788195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