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2035年底,山东将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
全覆盖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等23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我省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
《意见》要求,到2025年,分区域分层次打造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样板,创建300个左右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0年,全省符合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的城乡社区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底,全省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
社区居住空间更适老
对特殊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助
养老是家事,也是国事,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截至2023年底,全省有60岁以上人口2391万人,占比23.62%,老年人口数量居全国首位。
随着全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度增长,聚焦老年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增强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见色,逐步成为近几年强化为老服务的重要方向。
此次《意见》提出,要构建“友好空间打造、友好健康支持、友好为老服务、友好社会参与、友好氛围营造、友好信息支撑”六大友好体系,大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明确,要加强社区适老居住空间建设,鼓励各地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助,2025年年底前改造不少于3万户。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鼓励老年人家庭配备适老化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
加强社区宜老公共环境建设,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的无障碍改造,便利老年人安全出行。加强社区护老救援能力建设,2025年底前,全省所有城乡社区建成应急救援站。
老年人就医更便捷
2025年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普遍建成
在社区健康支持方面,《意见》提出,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底,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35%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普遍建成。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签约老年人提供上门随访、巡诊等服务。积极拓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服务,着力提升老年人就医便捷性。
提升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水平。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利用闲置学校、幼儿园、厂房等改造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鼓励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服务,托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2026年年底前,6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打造覆盖城乡、方便可及、发展可持续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大力开展社区助老服务。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引导社区志愿者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助力社区为老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开展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
引导老人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开展“银龄行动”
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更须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意见》提出,要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开展社区老年精神文化活动。加强社区适老化健身设施和文体器材配置,组建社区老年文体团队,方便老年人就近参加各类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设施无障碍阅读环境,为老年人提供有声图书资源和全媒体多终端学习渠道。支持建立多种类型的老年人学习团队,满足老年人自主学习的多样化需求。
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开展与老年人相关的服务项目或活动时,应当充分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召开居(村)民代表会议时应当有老年人代表参加。在城乡社区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广泛参与社区协商、移风易俗、纠纷调解、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社区治理志愿服务活动。
此外,《意见》明确,应提高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智慧养老服务。省民政厅牵头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推动跨越数字鸿沟。通过老年大学、社区学校等平台,帮助老年人学习电脑、智能手机等智能产品和智能技术的使用。为使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老年人在其高频活动场所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张如意
原文链接: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