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聚力标准化引领 赋能适老化服务

发布日期:2024-07-15 17:32 来源:烟台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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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烟台市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为引领,统筹推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养康养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学标、贯标、创标、用标,有力提升了养老服务品质,为培塑“仙境海岸、品重烟台”城市名片贡献了民政力量。

一、坚持先行先试,着力打造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样板

按照“重点突破、示范引领、逐步推广”原则,以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标准化探索实践,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建设样板。自2015年起,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坚持以第二批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和第五批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为牵引,立足养老服务实际需要,聚焦养老服务质量、服务资质、服务规范、服务设施、服务安全卫生、服务环境监测、服务产品等7大方面,梳理形成219项标准,其中收集和执行国家标准26项、行业标准6项、地方标准10项,制定内部标准177项,构建了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三位一体”的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模式打造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养老服务标杆示范单位,先后获评全国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民政标准化先进单位、全国民政系统优秀服务品牌、全国敬老文明号等荣誉。在市老年中心的示范带动下,全市1处养老机构获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处养老机构被评为国家3A级标准化单位,4处养老机构获评山东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点。

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优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发展格局

一是在对标达标上下实功。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实施,采取部门联合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所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分层分类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单位,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并保持在100%。

二是在定标创标上出实招。制定出台《烟台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涵盖13类老年服务对象、28项服务项目,明确全市基本养老服务质量要求。探索推出爱心助浴、暖心过冬、安心居家和顺心助餐“四心”为老服务项目,制定《助浴操作手册》《助浴服务标准》《助浴服务协议》《助浴考核管理办法》等10余项标准规范,组织服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取得证书后持证上岗,全流程、多方位规范服务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两年多来累计服务2万余人次,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三是在宣标贯标上求实效。通过培训、论坛、博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推广养老服务标准,推动标准落实到行业管理和经营服务各个环节。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从2019年起将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纳入培训项目,已培训养老护理人员2万余人次。2023年7月,民政部在烟台市举办《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及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培训班。

三、坚持结果导向,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效能

一是以标准化引领信用管理。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取得《养老机构服务信用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等系列成果,填补了国内养老服务信用标准空白,选取全市30家养老机构进行信用评级测试,推动信用评价标准落地实施,提升了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是以标准化助力综合监管。联合市委组织部等19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搭建了养老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机制。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守好老人“钱袋子”。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估,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奖补的重要依据,先后评定五星级养老机构14处、四星级15处。

三是以标准化塑造品牌优势。大力发展“一县一品”区域特色养老,加强养老服务企业品牌化建设,实现区域互动、产业相容、基础联通,形成了“1+15”养老服务品牌矩阵。2024年烟台市成功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将积极引导更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上总结更多经验,努力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福寿烟台·康养胜地”颐养安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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