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4-00046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4-06-07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40385号建议(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07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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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第20240385号建议的答复

 

郭怀生代表:

    《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将农村养老摆到突出位置,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资金扶持。“十三五”期间,省级利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对每新建敬老院床位补助4500元—8000元,对每处农村幸福院给予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和3万元开办补助。2021年优化调整资金补助政策,对每张敬老院护理型床位补助8000元—12000元,对每处1—3星级的农村幸福院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7000元、8000元运营奖补。二是完善养老设施。健全覆盖县、镇、村、家庭四级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截至目前,全省发展县级敬老院156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155处,建设老年食堂1.2万处,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1.5万户,发展家庭养老床位6.8万张。三是推动医养结合。深化医养结合“放管服”改革,简化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审批手续,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971家。鼓励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约合作、毗邻建设、“两院一体”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提升农村敬老院医疗服务水平,53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建立了“两院一体”合作关系。四是加强人才培养。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设置设立养老专业奖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奖补等政策。近年来,省级共安排3500万元支持院校设立养老专业,全省设立养老及相关专业的院校达到275所,在校生23.7万人。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30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强化政策扶持,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床位使用率。培育和鼓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规模化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予以奖补。优化拓展敬老院服务功能,升级成为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保障特困老年人的基础上,向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开放服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二是进一步创新农村养老模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实施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提升行动项目,2024年年底前新增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1万张。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24年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5万户。三是进一步提升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落实设立养老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等奖补政策,培养引进养老专业人才;举办8期省级养老服务专题培训班,带动市县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不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四是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优化调整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积极运用政府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吸引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农村养老发展。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围绕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设立关爱服务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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