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促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社会救助处党支部 李峰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结合实际工作向大家汇报几点学习感悟,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指正。
一、重视纪律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百余年来,我们党通过不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以严明党纪提升党员和干部的纪律修养,确保全党形成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锻造成一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硬钢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先后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等著名论断;在领导井冈山革命斗争过程中,毛泽东同志提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抗日战争时期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后被编成朗朗上口的军歌在部队中传唱,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党纪宣传教育;在延安时期,针对张国焘事件、黄克功事件、刘力功事件,我们党在党内开展“四个服从”教育、严明法纪教育、严格组织纪律教育,全党的组织性纪律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和干部逐渐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和自觉;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注重发挥党纪教育在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中的作用。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问题,1951年至1954年开展整党运动。整党运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开展党纪教育,针对广大党员普遍进行关于党纲党章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对全党高级干部在自己的工作中应该遵守的纪律提出六项要求,为全党在增强团结和严守纪律方面作出表率;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江泽民同志指出:“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我们党就能够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胡锦涛同志指出,“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把强化党纪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发挥纪律教育的基础性作用。1983年至1987年,从中央到基层组织,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开展全面整党,任务在于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党纪教育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性。他明确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既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拓展与延伸,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深化与发展。
二、党纪学习教育在纪律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只有全体党员和干部都做到知晓党纪,才谈得上对党纪有效遵循。只有通过集中性或经常性地对党员和干部开展党纪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才能提高贯彻执行党纪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荀子·富国》提出:“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不加教育就进行惩罚,虽然刑罚多但压不下歪风邪气;只教育而不进行惩罚,那么乱法犯禁的人就不会吸取教训。所以说教育和惩治是党的纪律体系建设的两个重要环节,教育是解决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的有效手段,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在纪律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百余年来,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以党章为根本、相关纪律法规为主体的党纪体系,编织了一张严密党纪规定的“法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纪律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主干性的党内法规。自1997年制定并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来,历经修订与完善,先后形成了2003年正式版、2016年修订版、2018年再修订版、2024年最新版共五个版本,实现党的纪律规范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最新版《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决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救助处党支部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创新《条例》学习方式,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学习平台,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切实增强党性修养,有助于推动广大党员和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自律自觉。
三、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里规定的社会救助事项,就是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是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促公平的大事。我们民政部门担负着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使命重大。今年以来,社会救助处党支部按照厅党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和厅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统筹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强化纪律自觉。一是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责任制。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救助处支部以学习《条例》为主题,将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穿到每次集体学习,将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责任与开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深化党建品牌建设。社会救助处党支部在全省社会救助领域深化“小水滴”党建品牌建设,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统筹开展“六个一”活动,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比学赶超,共同营造遵守党风党纪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救助处支部分别在3月14 日、5月8日相继开展社会救助业务视频培训,制作并下发低保、特困人员政策业务培训资料。4月19日在菏泽市曹县召开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强调用好部门“大数据”,动员基层“铁脚板”,对低收入人口预警信息及时开展排查处置,做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梳理汇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通报的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时下发市县乡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以案促教、以案促治。
下一步,社会救助处党支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厚植为民情怀,提升社会救助领域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水平,为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救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