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为老党员颁发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一百年征程浩荡,半世纪初心如磐。五十年,印证无声的奉献,镌刻无言的坚守。在“七一”来临之际,为增强老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全体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近日,省民政厅分别为4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树山一行来到老党员唐晓军同志家中,与其促膝谈心,详细了解个人日常生活情况,为他佩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向老党员为党的事业、民政事业和老干部工作作出的贡献致以感谢。
在舜兴花园和东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室,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级巡视员段朝英主持为老党员李洪忠、赵峦和马振普颁发纪念章仪式。接过沉甸甸的纪念章,老党员们激动不已,眼中满是激动与自豪,感慨地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是对老党员们的充分肯定,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为后辈树立榜样。”
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每年提前谋划部署,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与老同志们面对面交流谈心,传达组织对老同志们的关心挂念。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为契机,引导老党员们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励引导民政系统青年党员接力奋斗,共同书写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离退休干部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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