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鲁民〔2023〕16号)第五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为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救助范围,且同时满足:患者本人在山东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之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的2倍,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相关规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及核算认定参照《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鲁民〔2021〕75号)有关规定;家庭财产认定参照《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鲁民〔2022〕47号)有关规定,但允许拥有评估价值不超过当地年城镇低保标准3倍的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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