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急难型临时救助?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24-06-17 16:21
字号:

答: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鲁民函〔2022〕32号),取消急难救助对象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