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山东省民政厅主要职责:社团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救灾工作;社会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福利;婚姻管理;殡葬改革;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