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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3:儿童福利工作
发布日期: 2024- 02- 01 16: 37

2023年,全省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按照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部署,聚焦儿童实际需求,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用心用情用力守护特殊困难儿童健康成长。《央视新闻》和民政部简报等刊发报道我省有关经验做法,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主动发现等机制,全省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和重点困境儿童省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367元、1892元、1528元,较2022年底增长8%以上,共保障5.15万人。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全年纳入教育资助帮扶25.9万人次,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实施助医助学助康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救治孤儿2150例,为近2900名成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为4.8万名孤困儿童提供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进一步提高了孤困儿童生活品质。

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更加专业

开展寒暑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组织集中摸排,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心理关爱,强化安全防范。创新实施“护佑成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重点支持沿黄流域25个县(市、区)社会组织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关爱等个性化服务,65个项目通过评审,预期受益儿童5.9万人。实施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面向20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处境不利儿童心理健康筛查和团体辅导、基层队伍培训等服务,受益3.05万人。市县两级投入资金3600余万元,购买专业服务项目310个,受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9.5万人;临沂市孤困儿童帮扶项目获“中华慈善奖”。

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稳步开展

推动修订《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设立“特别保护”专章,进一步强化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率先出台《关于做好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强化安全保护等职责任务,建立个案会商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正式运行,市县通过单独设立、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或救助管理机构等全部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召开“齐心鲁力·共护未来”新闻发布会,抓住“六一”、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全省联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孤困儿童关爱服务等活动1.1万场次,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

儿童福利机构加快高质量发展

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发布《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入院离院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16家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举办特殊教育学校、部(班),成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648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了特殊教育,集中养育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专业康复,机构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国率先建成儿童福利机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远程诊疗和康复培训系统,纳入卫健部门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信息平台,“智慧消防”建设实现全覆盖,机构综合监管能力再上新台阶。

基层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组织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赛项决赛成绩优异,有4名选手分获个人一、二、三等奖。省级发布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内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系列“十佳”,宣传推介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加大儿童主任培训力度,通过省市示范培训、县级全员培训、创新开展线上测试,全省7.5万名儿童主任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全国儿童主任能力建设试点项目”落地汶上县,为基层队伍建设提供了生动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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